![]()
一个县考虑怎样处理垃圾,首先要回答几个问题:每天到底有多少垃圾?距离最近的处理设施有多远?当地财政能够承担多少成本?有没有专业人员长期运营?
这些问题的答案不同,对应的治理路径也不同。
换句话说,县域垃圾治理不是一道“选什么技术”的单选题,而是一道关于环境、经济和治理能力的综合题。
能集中,就不分散
如果一个县距离城市或区域大型垃圾焚烧设施不远,交通条件较好,周边设施又有剩余处理能力,最直接的选择往往不是再建一座厂,而是统一收运、集中处理。
陕西省汉阴县采取的就是这种方式。2024年印发的《汉阴县垃圾转运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依托安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行跨县生活垃圾区域统筹,形成“县区转运、市集中处理”的模式。市级项目投运后,汉阴县日均生活垃圾转运保底量在100吨以上。
这条路的核心,是尽可能利用既有处理能力。
今年5月,山东省莘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布特许经营招标,设计规模800吨/日,垃圾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63元/吨。而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2021年签订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显示,设计规模110吨/日,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为303元/吨,年保底处理量4.015万吨。
两者所处地区、项目规模、能源利用条件均有差异,简单比较价格并不公平。但近5倍的价格差距至少提示我们,规模、气候、运营条件等都会显著改变县域项目的单位处理成本,其中“规模”是不可忽视的变量。
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对城市或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村庄,原则上采用统一收运、集中处理模式。
这种模式在东中部人口较密集地区已经较为普遍。住建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徐海云指出,我国东中部不少人口较为密集的县域,实际上已经通过城乡环卫一体化等方式纳入区域垃圾处理体系。真正处理困难更集中的,是西部以及其他人口稀疏、地广人稀的地区。
因此,周边已有成熟处理能力、运输成本又可以接受时,优先利用既有设施,往往比重复建设更经济。
能成规模,就进行区域统筹
如果附近没有可共享的大型处理设施,但一个县自身或周边多个县能够形成较为稳定的垃圾量,另一种路径是突破行政边界,通过多个县区共建共享,将分散的垃圾量集中起来。
云南玉溪的江川—通海—华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就是一个典型案例。项目覆盖江川区、通海县和华宁县,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700吨。2025年5月,项目完成满负荷试运行并并网发电,成为云南省首例区域共享共建固废处理项目,形成“一厂带三县”的垃圾处理格局。
这背后解决的是县域垃圾处理中最基本的规模问题。
一个县每天可能只有100吨甚至几十吨垃圾,单独建设处理设施时,环保系统、人员配置、维修保障等固定投入难以摊薄;但如果相邻县区交通条件允许,将几地垃圾集中到一座区域设施,处理规模就可能发生变化。
内蒙古最新出台的农村牧区垃圾治理措施,也明确提出鼓励跨旗县、跨苏木乡镇共建共享终端处理设施。
从技术层面看,规模本身同样重要。
同济大学教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村镇生活垃圾高值化利用与二次污染控制技术装备”首席科学家何品晶认为:“日处理能力100吨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技术路线已经较成熟;30吨—100吨区间已有一些工程经验;真正争议最大的是5吨—30吨这一更小规模区间。”
这意味着,当一个县自己的垃圾量不足时,首先要考虑的不一定是把设备继续做小,而是能否把周边分散的处理需求统筹起来。
垃圾量不够,就先想办法形成合理规模。
区域统筹当然也有前提:几个县区之间距离不能过远,转运体系要能够衔接,处理设施的选址、建设和费用分担也需要协调。但只要这些条件能够满足,相比“一县一厂”,共建共享更符合垃圾处理本身的规模经济规律。
运距过长,再考虑小型化
真正棘手的,是另一类县域。
人口少、垃圾量不大,本地建设大型设施没有必要;但面积广、山路多、高寒或交通不便,如果每天把垃圾运往几十甚至上百公里之外,同样代价高昂。
在这种情况下,小型化、分散式、就地就近处理才真正具有现实意义。
湖北省保康县就在部分偏远地区进行了这类探索。以过渡湾镇为例,当地小型设施设计规模3吨/日,服务周边8个村、约80平方公里。湖北省住建厅公开信息显示,当地部分区域属于高寒山区,每年有数月霜冻期,垃圾外运困难,是当地探索就地处理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个案例的意义并不是证明某一种具体小型技术可以普遍复制,而是说明当运输本身已经成为制约因素时,就地处理才有了现实基础。
何品晶团队曾在一些偏远地区跟踪垃圾收运车辆,记录车辆实际运行轨迹、运输时间、车速变化、路况和运输成本。他发现,地图上的公里数并不能完全代表垃圾运输成本。同样50公里,在平原道路和山区道路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同样两个小时车程,在城市和偏远山区,车辆油耗、损耗以及人员成本可能完全不同。
今年9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深入推进农村牧区垃圾治理的若干措施》提出,对运距超过70公里或运输时间超过1.5小时的偏远嘎查村,因地制宜推进就地就近处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70公里、80公里或90公里,都不能简单变成全国统一的分界线。山区50公里和平原50公里不是一回事;一个日产200吨垃圾的县和一个日产5吨垃圾的乡镇,即使运输距离相同,经济账也完全不同。
近期,广西村镇级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试点项目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复,采取开放共享方式运行,重点探索适用于村镇场景的小型化、分散化设施的技术参数,同时研究运行管理维护机制和就近就地处理模式。
它没有只回答“设备能不能烧”,而是把技术参数、运行维护和处理模式一起纳入验证。这也是小型化下一步必须面对的问题。
何品晶团队此前对6个具有代表性的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开展实测研究。从部分项目看,高温燃烧、垃圾燃尽以及主要污染物控制具有技术可行性。但越往小规模走,挑战越大。小型设施热容量小,垃圾成分发生变化,就更容易影响炉况波动;专业控制手段较少,也意味着对运行人员专业素质要求更高。
小型化解决的是“运不出去”的问题,但不能因此又制造了新的运行和环境问题。
所以,小型化并不是“垃圾少”的自然答案。真正适合这一模式的,是垃圾量不足以支撑区域大型设施,距离现有处理设施又明显偏远,且长距离运输成本比较高,同时当地具备专业运行和污染控制能力的地区。
量太少,就不必急着建炉
还有一类地方更特殊。
一些高原、牧区、山区或者边远乡镇,常住人口非常少,每天可能只产生几吨甚至更少垃圾。这些地方恰恰最容易陷入一个误区:大型设施建不起,就继续往“小”里做。
但设备并不是越小越好。
垃圾量过低意味着设施难以连续稳定运行,频繁启停又可能推高单位处理成本。徐海云认为,如果机械地按照行政区划建设“一县一设施”“一镇一设施”,一些项目建成后很可能面临垃圾量不足、运行成本过高等问题。
对于极偏远、垃圾产生量很小的地区,他提出另一种思路:把现有垃圾收集点或相关设施改造成规范的压缩、暂存节点,垃圾积累到一定数量后,再集中运往较大型处理设施,从而降低运输频次。
云南省新平县此前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中明确,距离县城处理设施较近的区域优先纳入集中收运处理体系;对边远村庄实行源头减量、就近处理,对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垃圾则“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
这种模式看起来没有新建设施“显眼”,却可能更符合极低垃圾量地区的实际。
对于一些人口极少、降水量较小、环境地质条件适宜,同时焚烧和长距离运输成本都明显偏高的地区,徐海云认为,也应从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和经济成本出发,客观比较规范填埋与焚烧的得失。
这并不是重新鼓励简单填埋,而是在特殊条件下寻找环境风险与经济成本均可承受的兜底方案。当垃圾量小到难以支撑一座设施稳定运行时,最重要的不是一定要建点什么,而是把垃圾都规范处理掉。
这几种路,究竟怎么选?答案是:先定模式,再定规模,最后定技术。
集中处理、区域焚烧、小型分散处理、暂存转运或规范处置,并不存在简单的先进和落后之分。真正需要避免的,是先决定建设什么设备,再去倒推垃圾量、资金和政策条件。
毕竟,对于县域垃圾治理而言,归根结底不是寻找一种通用的技术,而是在垃圾量、运输距离、财政能力和运营条件之间找到平衡。没有可以复制的标准答案,只有与当地条件更匹配的选择。
来源 | 中国环境 记者:方琬夷
提供环境新闻线索
![]()
![]()
环境新闻线索征集
![]()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