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专条规范液态食品运输

0
分享至

日前,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行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实施以来已历经四次修改,这也是自2015年食品安全法全面修订以来的再一次大规模系统性修订。

其中,第四十三条以完整专条形式,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作出系统性规范:确立准运许可制度,明确发货方、收货方、承运方三方查验义务,严禁运输容器装运食品以外物质,并对伪造、变造运输记录、清洗凭证等行为设定禁止性规定。

一篇报道揭开“行业公开的秘密”

这一专条的出台,源于2024年7月新京报一篇调查报道所揭开的油罐车混运乱象。

2024年7月2日,新京报刊发调查报道《罐车运输乱象调查: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记者历时30余天、奔波8000余公里,跟访多辆油罐车,记录下这样的画面:一辆刚在石家庄卸完煤制油的罐车,未经清洗便驶入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厂区,装载了35吨大豆油后离开。司机坦言,“这已是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报道刊发后,国务院食安办随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认定该行为“性质极其恶劣,是典型的违法犯罪行为”。彼时暴露的制度短板清晰而尖锐: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没有准入许可、没有专用容器强制要求、没有全程追溯机制,一辆罐车今天运化工液体、明天运食用油,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

如今,制度回应正在以超出常规的速度落地,并最终指向法律层面的根本性修补。

三条线并行推进:从政策到规章再到修法

报道刊发后的制度演进,呈现出一条清晰的“政策先行、法律固化、规章落地”路径。

第一条线是政策部署。2025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法建立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确保专车专用,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研究制定运输电子联单管理要求。

第二条线是修法程序的启动与推进。2025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规定“国家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确立了这一制度。同年12月1日,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施行。

第三条线是部门规章的快速出台。2026年2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宣布系列制度文件成形,包括《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以及此前已批准发布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发布会上概括这套制度的核心逻辑为“一个目录定品种、一个办法管许可、一张联单管追溯”。

而现在,修法进程进入了更深层的阶段。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四十三条以完整专条形式,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写入法律条文。征求意见稿对发货方、收货方、承运方三方义务作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并明确写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记录、运输容器清洗凭证等单据”。

从一篇报道到一个法律专条,这条制度链路走了将近两年。

准运制度的核心逻辑:用许可“卡住”混运的入口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这套监管体系的设计可以概括为三个关键词。

关键词1:准运证。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须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准运证。申请条件包括:有与运输食品品种相适应的专用运输容器,容器材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在显著位置喷涂“食品专用”或“××专用”标识,字高不小于200毫米;有熟悉食品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目前全国有1.6万多辆罐车从事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这一群体的监管自此有了明确的准入关口。

关键词2:目录。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将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准运许可管理,包括食用植物油、酒类、液态调味料、果葡糖浆、玉米糖浆等。目录由国务院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自2026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目录范围内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关键词3:联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三方各自如实记录交付、运输、装卸等环节信息,实施运输全过程追溯管理。联单把发货交付、运输过程、收货卸载的关键信息归集在一张联单上,在交付、运输、卸载的关键节点,不同的责任主体在履行责任义务的同时,需要在联单上如实填写各自负责的信息内容,包括重点液态食品具体品种名称、数量、发货时间、查验情况、准运证编号、运输容器证明编号、车牌号、专用标识、食品品种数量、铅封是否完整等信息。一张联单,将三方责任绑定在同一条追溯链上。

制度完成闭环后,仍需在日常监管中切实落地

从一篇调查报道出发,制度层面的回应已经形成了相当的闭环:政策定方向、目录定范围、许可定门槛、标准定技术、联单定追溯、法律定责任。市场监管总局在发布会上将这套框架概括为“以食品安全法为统领、部门规章为支撑、强制性标准为保障、规范性文件为补充”。

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准运证能否真正卡住“混运车”的入口,联单能否在每一次交付中如实填写,铅封核验能否成为收货环节的刚性动作——这些问题的答案,将在征求意见稿落地后的日常监管中逐步显现。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张磊 校对 卢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新京报 incentive-icons
新京报
好新闻,无止境
602992文章数 2510632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乌蒙深处 清凉毕节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