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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药监局
10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2026年第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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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低中频治疗设备、聚氨酯泡沫敷料等13个品种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有27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低中频治疗设备4台:分别为佛山市南海东田洋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羊城电子有限公司、广州丰得利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四点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工作温度下)、输出闭锁、输出、电压和(或)能量的限制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关节训练设备1台:河南铂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连续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工作温度下)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红光治疗设备1台:金达威医疗科技(湖南)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工作温度下)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手术电极(高频双极)2台:分别为赛诺微医疗科技(浙江)有限公司、镇江恒生涓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ME设备的可用性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睡眠呼吸暂停治疗设备1台:江苏康尚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对可听声能增加的要求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微波治疗设备2台:分别为南京华贝电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兴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输入功率、激励输出不符合标准规定。
(七)聚氨酯泡沫敷料2批:分别为福瑞斯制造公司 Ferris Mfg.Corp、河南驼人贝斯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液体吸收量、液体吸透量不符合标准规定。
(八)肾造瘘套件2批:分别为湖南唯德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医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导丝破裂试验不符合标准规定。
(九)输尿管介入导丝1批:张家港市欧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峰值拉力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医用防护口罩1批:吉林弗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一)医用透明质酸钠敷贴8批:分别为广西亦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力而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瑞莱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腾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星马南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湖南至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湖南中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嘉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无菌、微生物限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二)运动损伤软组织修复重建植入物(带线锚钉、免打结锚钉、固定钉、固定板、修复用缝线、半月板修复缝合耗材)1批: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固定板材料 (显微组织)、固定板硬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三)总胆红素测定试剂盒1批:阿里生物技术泰州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准确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以上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具体情况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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