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行业协会评比表彰活动的进一步规范,一些被冠以“全国大赛”名称的赛事活动开始改名为“技能竞赛”,而各类“一二三等奖”也相应取消,改为颁发一纸“活动参与证明”。
2026年9月15日,中国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家协会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 关于全国民间工艺品艺人技能大赛——泥塑造型竞赛暨第十二届中国泥塑技艺大赛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甲、乙组各1名,奖金20000元,授予获奖证书。二等奖4名,甲、乙组各2名,奖金10000元,授予获奖证书。三等奖6名,甲、乙组各3名,奖金5000元,授予获奖证书。优秀奖28名,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完成作品的获得优秀奖,奖金2000元,授予获奖证书。赛事奖金均为税后金额。
10月10日,中国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家协会又发布了《<关于全国民间工艺品艺人技能大赛——泥塑造型竞赛暨第十二届中国泥塑技艺大赛通知>的补充说明》(简称“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表示,本会于2026年9月15日印发了中民工美协通[2026]5号《全国民间工艺品艺人技能大赛——泥塑造型竞赛暨第十二届中国泥塑技艺大赛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为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民发[2026]31号,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本会业务活动,经研究研判:本活动属于该办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的评比表彰项目清单之外的技能竞赛类活动,不得以表彰、评选评奖等方式开展,不得以发文、授牌等形式认定命名。
补充说明表示,原通知的“全国民间工艺品艺人技能大赛——泥塑造型竞赛暨第十二届中国泥塑技艺大赛”,现更名为“中国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家协会第十二届泥塑技能竞赛”。自本说明发布之日起,与本活动有关的各个环节、证书出具、宣传物料及对外发布信息,均统一使用新名称。
除了赛事更名之外,对于奖项、证书、奖金,补充说明表示,原通知设置的优秀奖予以取消。评议环节可依据评议规则产生一、二、三名次的评判结果。对在规定时限内完整完成现场泥塑创作的参赛选手,统一发放活动参与证明。参与证明不作为荣誉证书、技能等级、人才资质证明。
补充说明还提到,“获奖证书、奖牌、颁奖、获奖名单”等概念全部停止使用;不开展任何对外表彰、授牌、认定命名。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家协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登记注册,在中央社会工作部党建领导下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协会2013年1月在北京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717835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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