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见过那种人,掏空家里几十万存款给小三买房买车,被原配抓到后,法院判下来的精神赔偿才两万块。这点钱,都不够他带小三买一个包、吃两顿高端大餐。现在这种零成本出轨的事越来越多,把踏踏实实过日子的原配逼得走投无路,喊了这么多年出轨入刑,为啥一直没下文?
![]()
现在日子过好了,不少人手里有俩闲钱,就开始飘了。包养小三养私生子,把夫妻共同财产大把大把往外送,原配在家操持家务照顾老人孩子,最后落个人财两空,还气出一身大病。
真跑到派出所报案,民警也无奈,说这是道德问题民事纠纷,不归他们管,得去法院起诉。真打了离婚官司,判下来的赔偿也让人哭笑不得,多的三五万,少的一两万,有的连赔偿都拿不到。说白了就是背叛的收益比成本高太多,等于变相鼓励乱来。
全网喊着出轨要坐牢,真不是大家心狠,是现行的惩罚太弱了,把老实人逼得没了退路。大家要的就是个公道,让干坏事的真真切切疼一把,这种朴素的正义感没任何毛病。很多人觉得出轨就能告重婚罪,告了就能坐牢,哪知道现在重婚罪的门槛高得离谱。
![]()
咱们国家现行刑法里,能因为男女私情判刑的,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还同居结婚,那叫破坏军婚,抓到肯定重罚。另一种就是重婚,可这个要求太苛刻了,根本跟不上现在的实际情况。
现在全国结婚登记都联网了,没人敢明目张胆领两张结婚证。剩下的认定标准只有事实重婚,也就是对外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可现在哪个出轨的会这么干。出轨的都精得很,金屋藏娇都偷偷摸摸,出门戴口罩外卖留化名,邻居都不知道对门住的啥人,上哪找对外以夫妻相称的证据去。
之前有个挺受关注的婚外胚胎案,男方伪造证件和小三偷偷培育胚胎准备生子,性质够恶劣了吧。最后就因为凑不齐对外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重婚罪都立不了案。说白了,只要对方不领证不大肆宣扬,哪怕生了一堆私生子,法律上也只算普通出轨,沾不上刑法的边。
![]()
公众眼里都觉得这是天大的坏事,结果法律上只算私德有亏,这种认知落差,就是大家喊着要立法严惩的导火索。那既然民事处罚太轻,重婚罪又用不上,直接加个出轨罪,抓到就判刑,不就完事了?真这么简单的话,立法机关早就办了,之所以一直没落地,就是这里面有好几个绕不开的大问题。
头一个大麻烦就是取证会彻底乱套,刑法定罪要铁证,出轨入刑的话,受害者就得拿到实打实的性关系证据。到时候满大街都是针孔摄像头,撬门压锁暴力捉奸,雇人跟踪偷拍,啥歪门邪道都出来了。到时候每家每户都没隐私,全变成没有安宁的修罗场,还会引出一堆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的案子,谁都落不着好。
第二个坑就是坑了无辜的孩子,夫妻过不下去可以好聚好散离婚,孩子是无辜的啊。就因为父母一方管不住自己,进去坐牢留下案底,孩子以后在学校抬不起头不说,考公参军考警校,政审都过不了。本来是替原配出气,结果毁了亲生孩子的前程,哪个原配愿意看到这种结果。
![]()
第三个问题是反而把家庭财产彻底拖垮,出轨方一旦坐牢,稳定工作肯定保不住,自己做买卖的也会直接黄了。本来还能按时给孩子拿抚养费教育金,这下直接一分都拿不出来,说不定还得留下一屁股债让原配和孩子接着还。最后恶人坐了几天牢,出来破罐子破摔,留下原配带孩子过苦日子,这哪是讨公道,这分明是二次伤害。
最后还有个原则问题,刑法是保护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能随便伸到老百姓的家务事里。要是公权力随便踹开人家家门管这种私事,刑法的边界就乱了,也不符合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所以大多数学者都觉得,出轨确实要重罚,但不能病急乱投医随便就往刑事上靠。
那难道就看着老实人吃亏,坏人逍遥法外?那肯定不行,大家喊着要入刑,本质也不是非要看对方穿囚服,就是受不了坏人占着便宜还卷走家产的嚣张劲儿。其实不用动刑法,把民事规则改硬了,比啥都管用。
![]()
头一条就是改改财产分割的老规矩,现在虽说嘴上喊着照顾无过错方,实际分割大多还是平分或者差不了多少,出轨的照样能拿走不少家产。真要罚就得下狠手,只要查实长期出轨、转移财产养小三,直接大幅削减分割比例,符合条件的直接让他净身出户。要让所有想出轨的都明白,跨出背叛家庭那一步,走出家门的时候一分钱都带不走。
第二条就是把精神损害赔偿的额度提上去,现在顶格才几万块,对有钱的出轨者来说九牛一毛,这不叫惩罚叫变相纵容。赔偿就得跟着过错方的实际收入和出轨情节挂钩,搞惩罚性赔偿,性质恶劣的直接赔几十万上百万,让他后半辈子都为自己的放纵买单,看谁还敢把出轨当儿戏。
第三条就是把第三者拿的所有不当利益全都追回来,出轨方拿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车买房发大额红包,这本来就是原配的血汗钱。不光要全额追回来,还得让第三者承担利息和诉讼费,甚至把这种破坏他人家庭的失信行为记进个人诚信档案。
![]()
制裁出轨最管用的狠招,从来不是手铐脚镣,是让背叛者在财产和名誉上一败涂地,永无翻身之日。把民事规则的铁拳打硬打实,比盲目增设一个没法取证的罪名,更能护得住千千万万普通家庭的安稳。现在一边有人说必须入刑才能平民愤,一边说让过错方净身出户倾家荡产更实在,换作是你,你更赞成哪一种?
参考资料:人民日报 维护婚姻家庭中无过错方合法权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