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荥经公安
致全县广大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荥经县道路多临水临崖、坡陡弯急,108国道穿境而过、车流量大,加之雨雾天气频繁、冬季道路湿滑易结冰,交通安全风险突出。当前,我县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多样,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共享单车使用率高。结合近期全县二、三轮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发现,部分学生及家长存在驾乘二(三)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私自加装遮阳伞(篷)、非法载人、未满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车和摩托车等突出违法行为,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学生安全事关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需要公安交管、学校、家庭三方同向发力、共同守护。在此,我们向全县各学校、广大学生及家长郑重提醒、全面倡议:
一、严守法定骑行年龄,坚决杜绝未成年违规驾车。未成年人身体协调性和风险预判、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在山区道路上驾驶二(三)轮车辆极易发生事故。按照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请学校和广大家长切实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坚决不让孩子违法骑行上路。
二、坚持全程规范戴盔出行,守住生命第一道防线。安全头盔是骑乘人员的“生命盔”。请各位家长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时,大人小孩都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并系牢系带,做到“不戴头盔不上路”,引导孩子从小养成戴盔出行的良好习惯。
三、全面清除车辆非法改装,杜绝风险隐患上路。我县风雨、雾天常态化,部分家长为车辆加装遮阳伞、雨棚等装置,大幅抬高车身重心、扩大风阻、遮挡视线,山区转弯、制动、会车时极易侧翻失控。请广大家长主动拆除遮阳伞(篷),坚决不使用改装车辆接送学生、不上道路行驶,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四、严守载人规定,杜绝超员、拒乘隐患车辆。严格遵守二、三轮车辆载人相关规定,摒弃侥幸心理,不多人搭乘,最大限度降低出行风险。如发现车辆违法载人等情况,请及时举报。
五、文明规范骑行共享单车,杜绝危险骑行行为。共享单车仅对适龄人群开放使用,严禁中小学生私自解锁、私自骑行。骑行必须佩戴头盔、严禁载人,禁止追逐竞驶、并排占道、曲折穿行,自觉遵守通行规则,文明、有序、安全骑行。
六、严格遵守步行和乘车规范。上下学步行务必走人行道、过街走斑马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在路边嬉戏打闹、低头玩手机。乘车全程系好安全带,不探头伸手、不随意下车。
交通安全无小事,家校守护无止境。希望广大家长当好孩子的第一任安全老师,言传身教、率先垂范,主动配合交通专项整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希望全体同学敬畏生命、敬畏规则,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习惯。让我们警校家同心携手、同向发力,共同守护全县广大学生平安出行、健康成长!
荥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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