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攻坚部署会召开以来,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闻令而动、狠抓推进落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开设“安全生产警示曝光”专栏,陆续公布一批重点行业领域典型违法案例,供全市各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切实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典型案例
2026年8月16日,仪征市交通运输局配合上级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时,通过查看车辆动态监控轨迹回放发现,仪征顺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苏K07386F于2026年5月14日由仪征往返南京浦口区开展包车客运业务,事发时该公司仅具备县内包车、县际包车资质,属于超越许可事项开展市际包车客运经营。
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属于一年内初次被发现的较轻违法情形,仪征市交通运输局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项、《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其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扬州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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