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2日讯 22日,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潍坊市健康影响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经2026年9月14日市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令第113号公布,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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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健康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在提高公众健康的众多举措中,开展健康影响评估成为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措施。目前,各地已经开始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对政府制定实施的各类规划、重要文件以及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评估,事前避免或者减轻相关决策对公众健康的不利影响。在这个背景下,潍坊市积极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地方立法,既满足防控公共健康风险、保障群众健康权益的现实需要,对建设健康潍坊、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也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确定后,潍坊市卫健委迅速启动起草工作。潍坊市司法局提前介入、主动对接,与市卫健委共同研拟草案文本。期间,赴寿光市调研座谈,总结本地试点经验;前往宜昌、日照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做法,研讨核心制度设计。在前期调研研讨的基础上,市司法局联合市卫健委组织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及相关行业专家对草案初稿开展集中修改,形成《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随后通过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意见,并召开立法审查座谈会,邀请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当面提出针对性建议。吸纳各方建议后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办法(草案)》,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办法》共二十三条,主要围绕健康影响评估的定义、评估范围和责任机关、评估内容和方式、评估意见应用和监督保障等重点事项进行了规定。
明确评估范围,厘清评估责任。《办法》明确,健康影响评估的主要范围是政府及各部门出台的重要规划、文件和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工程。通过开展健康影响评估,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避免、减轻政府决策事项可能对人民群众健康产生的不良影响。具体评估范围实行清单管理,其中政府决策事项和重要的重大工程项目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评估,部门决策事项和其他工程项目由责任部门承担。
突出评估重点、规范评估程序。《办法》确定了公共卫生安全、健康环境和生活、健康服务和保障等重点评估内容,并围绕如何开展健康影响评估设定了评估程序。要求各责任部门在决策前提出健康影响评估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出具评估结论和改进建议。对已经依法开展环评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健康影响相关内容不再重复评估。
强化制度约束,筑牢健康防线。《办法》明确应当开展健康影响评估而未开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提出整改建议的,责任部门要认真研究,合理采纳;未采纳的,要作出说明。《办法》还要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定期研判区域居民健康需求和健康影响因素,提高评估质量;鼓励非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估,提升保障人民健康水平。
闪电新闻记者 李涛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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