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工作会议在宁夏银川召开
以高质效审查逮捕工作
更好维护高水平安全
10月22日至23日,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工作会议在宁夏银川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主持会议并讲话,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天舒出席会议并致辞,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窦朝晖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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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至23日,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工作会议在宁夏银川召开。
据悉,此次会议是2018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首次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审查逮捕工作成效,研究部署加强审查逮捕工作的思路举措,以高质效审查逮捕工作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会议指出,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准确把握逮捕制度保障诉讼与保障人权的功能定位,准确把握审查逮捕司法审查与法律监督的职能属性,切实做到履职不越位、监督不缺位。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逮捕的法定条件,依法适用捕与不捕以及准确适用不捕类型,全面做好审查逮捕案件的管辖审查、证据审查、讯问询问、听取意见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审查,把好审查逮捕入口关、证据关、程序关、文书关,依法监督各类强制措施的准确规范适用,切实提升审查逮捕办案质效。要健全完善审查逮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审查逮捕工作对下指导的针对性实效性,以高质效审查逮捕工作更好维护高水平安全。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对服务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的重要意义,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捕诉决定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不断完善捕诉一体办案体制,深入研究在刑事检察部门内部合理配置岗位职责,进一步加强捕诉衔接,把体制优势持续转化为高质效履职成效。要在捕诉环节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更好维护执法司法公正。要一体抓实刑事检察“三个管理”,加强对已办结捕诉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要不断强化刑事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夯实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代表应邀参会。最高检相关厅局有关负责同志,各省级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第10761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郭伟 二审 丨吴荧
来源 丨 检察日报·要闻版
首席记者 丨 史兆琨
摄影 丨 雍滨宇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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