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0月22日,欧盟作出一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决策:全面终止对中国光伏玻璃实施长达12年又6个月的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
![]()
历史峰值阶段,这两项税费叠加后竟高达货物海关申报价值的84.2%——换言之,一块来自中国的光伏玻璃尚未穿越欧洲边境,仅缴税金额就逼近其本身货值。
按常理推断,中国光伏玻璃制造商理应奔走相告,但真正赋予此事深度报道价值的,并非中方企业的反响,而是欧方撤销关税所依据的核心逻辑。
![]()
欧盟委员会在正式发布的条例文本中明确指出:当前欧盟境内已无任何仍在运营的光伏玻璃生产企业,继续征税已丧失基本前提——即“缺乏需受保护的国内产业”。
反倾销措施的根本法理基础,在于确认“欧盟同类产业遭受实质性损害”,而今该产业实体已然清零,相关税收机制自然失去存续根基。
![]()
一语道破本质:这堵关税高墙矗立了十二载春秋,墙体犹在,墙内却早已人去楼空。
十二年前,欧洲尚有企业可守
2014年欧盟启动调查并加征双反税时,并非毫无现实支撑。
彼时,欧洲本土仍保有数家具备量产能力的光伏玻璃制造主体:德国GMB集团、比利时AGC欧洲工厂,以及法国圣戈班集团旗下相关产线。
![]()
其政策逻辑符合传统贸易救济范式:认定中国产品“价格显著偏低”,对本地厂商构成冲击,故须通过征税手段矫正价格失衡,为本土产能争取喘息与发展窗口。
税率设定极具威慑力,未获“单独税率”资格的中国出口企业,两项税费合计上限锁定为84.2%。
![]()
政策效果直观可见:中国光伏玻璃在欧盟市场的占有率,由2014年原审立案初期的30.5%,迅速滑落至2020年的9%,而在本次复审覆盖期内,进一步萎缩至约3%。
若单以“限制中国产品准入”为考核指标,欧盟此次贸易干预堪称教科书级执行到位。
![]()
然而关键矛盾在于,“阻断进口”与“维系本土制造”,从来不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早在2020年首轮“日落复审”阶段,圣戈班旗下光伏玻璃业务已正式退出市场,欧洲仅余GMB与AGC两家维持规模化生产。
![]()
再坚持五年,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这两家最后坚守者亦同步停产:GMB于2025年11月进入法定破产程序,员工分批遣散,整座工厂预计于2026年3月完成关停;AGC则同步终止全部光伏玻璃相关产线运营。
历经十二年关税庇护,欧洲光伏玻璃本土制造体系,完成了从“尚存数家”到“彻底归零”的完整退场。
![]()
为何关税无力挽留欧洲玻璃?
因光伏玻璃这一赛道的决胜要素,根本不在关税壁垒之内。
首要决定性因素是产能规模。中国头部光伏玻璃企业普遍采用超大型熔窑,单日熔化能力普遍突破千吨级,行业领军者信义光能与福莱特的旗舰熔炉,日均出料量稳定维持在1200吨以上。
反观欧洲残存工厂,日熔量多徘徊于200至300吨区间。同等热能投入下,中国企业的单位固定成本被极致摊薄,其成本优势并非百分比级差异,而是跨越数量级的结构性碾压。
![]()
其次为能源成本。光伏玻璃属典型高能耗工业品,熔窑一旦点火即需连续运行,而近年欧洲工业用电价格持续飙升,已严重侵蚀制造可行性。
以制造业重镇德国为例,其工业峰时电价曾飙升至每兆瓦时逾1000欧元。在此电价水平下持续熔炼玻璃,与中国企业展开成本竞争,本质上已不具备现实起点。
![]()
第三则是产业生态完整性。中国光伏玻璃绝非孤立环节,而是嵌入从石英砂开采、压延成型、镀膜加工、组件封装直至电站建设的全链条闭环。
信义光能与福莱特两家合计占据全球光伏玻璃出货量半壁江山,二者在全球总产能中占比超过85%。
![]()
欧洲厂商的集体离场,并非某次商业博弈失利,而是在一个高度集中化、规模化、垂直整合的全球产业格局中,遭遇系统性出清。
欧委会对此心知肚明。复审过程中,GMB母公司曾主动申请延续双反措施,理由是“有助于推动停产产线重启”。
![]()
但当委员会要求其提交明确的复产路径图——包括设备采购合同、融资落实凭证及详细运营计划时,对方未能提供任何实质性材料,亦无外部资本表达收购意向。
连提出延期请求的一方,自身都已放弃复苏信念。
![]()
倒下的岂止是玻璃
光伏玻璃制造能力的全面消亡,只是欧洲光伏制造业整体崩塌的一个缩影。
欧盟并非未曾尝试自救。其《2030年光伏本土制造战略》明确提出30吉瓦年产能目标,雄心勃勃。但截至2026年初,组件环节实际建成产能与该目标之间,仍存在数量级鸿沟;多个国家级示范项目长期停滞于融资谈判阶段。
![]()
症结反复归结为三点:能源价格畸高、上下游配套缺失、综合制造成本居高不下。当前欧洲本土光伏组件制造成本,较主流进口产品高出30%至50%。当全球组件价格跌至历史低位区间,欧洲工厂无论开工与否,均难逃持续亏损困局。
关税可以筑起一道物理屏障,却无法掩盖一个基本事实:在依赖廉价能源、成熟配套与极致规模效应才能维系生存的现代制造业领域,欧洲光伏制造赖以立足的基础条件,已然瓦解殆尽。
![]()
关税取消之后,路在何方?
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值得深究:欧盟解除光伏玻璃双反措施,并不等于承认中国产品合规无瑕。
欧委会在复审结论中依然认定,中国光伏玻璃存在政府补贴行为,且倾销幅度仍高于最低征收门槛。取消征税的唯一法律依据,仅是“欧盟境内已无同类产业可供评估损害”。
直白而言:我仍认定你定价偏低,但既然我这边已无人参赛,收税便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
更需中国光伏产业高度关注的是另一重趋势:光伏玻璃关税壁垒虽已坍塌,但欧洲贸易防护体系并未退场,只是完成了形态迭代。
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与新电池法规中严苛的碳足迹核算要求,正悄然构筑起新一代准入门槛。作为高碳排强度产品,光伏玻璃一旦纳入碳核算体系,此前节省的关税成本,极可能在碳成本账单中被重新抵扣。
![]()
此外,中国光伏玻璃对欧出口的实际增量空间,或将低于市场预期。
当前中国产品在欧盟市场份额已萎缩至约3%,而欧洲本土需求总量本就有限;与此同时,土耳其及周边国家近两年加速扩产,正积极承接替代性订单。
![]()
此次关税解除,实质上是将一条几近中断的贸易毛细血管重新接通,而非开启一片广袤蓝海。
真正具备深远启示的,是事件背后揭示的终极答案:依靠关税围栏将竞争对手拒之门外,纵使坚守十二年,最终被围困致死的,却是本国产业自身。
结语
欧洲光伏玻璃的兴衰史,绝非一曲中国玻璃“大获全胜”的凯歌,它更像一面映照现实的明镜,警示所有笃信“闭门自守即可安身立命”的决策者:门扉紧闭日久,屋内之人非但不会日益强健,反而会在无声中遗忘外界早已疾驰千里。
![]()
信息来源:
![]()
![]()
![]()
【免责声明】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