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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今年8月,多个网络账号陆续发布内容,称博主在深山之中意外发现一名状态异常的“流浪女”,这名被博主取名为“小秀”的女子,随即成为相关账号持续更新的核心主角。系列视频发布后,不少网友在评论区留言,询问博主为何不将“小秀”送往救助站,也有不少观众直接质疑相关内容是否为摆拍炒作,但面对这些公开疑问,发布账号始终没有给出任何回应。随着相关视频的传播范围不断扩大,账号的粉丝数量持续增长,博主也顺势开启了直播带货环节,将“救助流浪女”的剧情热度直接转化为商业变现的渠道。
央视新闻记者将相关涉嫌虚假摆拍的视频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后,牡丹江网安部门立即针对该线索开展侦查工作,很快查明视频中的两名核心人物郑某、刘某二人实为夫妻关系。二人的全部行为均为刻意策划,目的就是通过虚构的卖惨剧情吸引网络流量,最终实现直播带货的商业目标。
摆拍行为的具体实施细节
根据警方调查结果,郑某、刘某二人在2026年8月30日至2026年10月22日期间,在牡丹江东宁市绥阳镇租住房屋,在此期间完成所有虚假视频的策划和拍摄工作。二人没有使用复杂的拍摄设备,仅依靠手机就完成了全部内容的录制,随后利用多个账号,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多个网络平台,连续发布一系列以“深山救助流浪女”为核心内容的短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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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虚构的“流浪女”形象更具真实感,二人还准备了对应的道具,让刘某以“小秀”的身份出镜,刻意表现出状态异常的流浪人员特征。整个拍摄过程完全按照预先设计的剧情推进,所有“深山偶遇”“逐步救助”的情节均为提前编排的摆拍内容,没有任何真实事件作为支撑。相关视频发布时,二人也没有按照平台要求添加“剧情演绎”的相关标注,刻意引导网友将虚构内容误认为真实发生的事件。
虚假内容的传播数据与变现路径
据了解,为了带货,两人先后发布的虚假卖惨摆拍视频共计200余个,这些内容在各个网络平台累计获得点赞5万余次,相关评论数量达到6000余条,整体播放量超过2000万次。随着视频热度不断攀升,账号的商业变现通道也逐步打开,博主账号店铺内的商品链接从最初的7件逐步增加到12件,账号首页公开显示,该店铺的近期销量超过84%的同类同行。
在系列视频的内容推进过程中,博主始终将自己塑造成热心救助陌生流浪人员的善良人设,借助网友的同情心理不断积累粉丝信任,随后在直播过程中顺势上架各类商品,将网友的善意关注直接转化为商品订单。整个变现过程完全依托前期虚构的卖惨剧情实现,所有流量的基础都建立在虚假信息之上。
案件处置结果与同类违规行为梳理
属地公安机关经过完整调查后,认定郑某、刘某二人的行为属于发布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这一案件并非同类虚假摆拍引流带货的个例,此前在云南丽江也曾出现过内容高度相似的“深山救助流浪女”系列视频,相关内容同样依靠提前搜索的网络剧本完成策划,拍摄前准备了假发、破棉袄等道具,安排临时演员饰演流浪小女孩,仅用一部手机就完成全部拍摄工作,再通过多个账号发布虚构内容博取流量,借机引流带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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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警方接到网友举报后完成调查,确认相关视频为3人自编自导自演,该团伙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网络空间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最终3人也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除此之外,部分同类虚假人设账号还出现了让未成年人出镜演绎悲惨剧情的情况,博主为了营造被前夫背叛抛弃的人设,安排未成年人频繁出镜,哭诉父亲出轨、抛妻弃子的相关内容,让未成年人讲述与其年龄完全不符的家庭冲突,以此吸引网络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教授李怀胜指出,利用未成年人来演绎相关的虚假信息,它的危害性要比一般的虚假人设类的视频更加严重,因为它不但侵犯了社会公众的情感和知情权利,它还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类行为已经超出了普通记录生活的边界,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同时违反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的明确要求。
(作者 现代广告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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