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大丰区应急管理局公布
下半年3起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执法案例,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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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江苏民申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案
2026年6月24日,盐城市大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江苏民申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期间铸造用的中频炉炉坑内存在积水。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该情形构成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大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
江苏凯航精密工业机械有限公司中频炉冷却水系统出水温度监测报警装置未与加热系统联锁案
2026年7月1日,盐城市大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江苏凯航精密工业机械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公司铸造车间1台200公斤的熔炼炉出水温度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熔融金属加热系统联锁。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该情形构成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暂时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大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
江苏金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对中频炉冷却水系统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案
2026年6月24日,根据《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盐城市大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苏金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开展“四不两直”执法检查,经查:
江苏金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车间两台中频炉炉台下方设有一套冷却水系统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6月23日投料时因铁水飞溅烧毁部分线路导致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故障。6月24日检查时,企业正常组织生产,中频炉处于工作状态,冷却水系统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故障尚未修复,不能正常运行。根据《铸造安全规范》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该情形构成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暂时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为罚款人民币9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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