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泸州上演尴尬一幕:市民两次实名举报指向同一项目、同一问题,官方的核查结论却出现关键反转。
9月,有泸州市民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当地华筑澜岸在建住宅项目安装的烟道为手工烟道、烟管壁厚不满足国家标准,内部还有木屑等易燃材料。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中心表示,该单位于9月28日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施工现场使用的烟道均为机制烟道,烟道内部未发现木屑等易燃材料,实测烟道壁厚均满足标准要求(全程录音录像),现场烟道施工做法与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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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首次举报所附视频截图。
该市民不满并再次举报,补充了该小区2号楼至6号楼存在烟道壁厚不符合标准及烟道原材料中掺杂大量木屑等易燃物、非合规机制成品烟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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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二次举报所附图片。
10月26日,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中心表示,针对补充线索,该中心于2026年10月9日对5号楼、6号楼、7号楼烟道再次开展现场破坏性复核检查。现场核查确认:该部分楼栋烟道非标准合成机制成品烟道,实测烟道壁厚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烟道内部原材料中掺杂大量木屑等易燃杂物,与市民反映的问题一致。中心已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了约谈并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单,要求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对项目楼栋烟道开展全数排查,对所有不合格烟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令人困惑的是,9月的那次现场核查,为什么偏偏漏掉了后来被证实不合格的楼栋烟道?是抽查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盲区,还是现场核查本身不仔细?
按照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中心的解释,中心工作人员9月28日当天随机对11号楼、13号楼进行了破坏性检查,经现场测量烟道厚度符合规范要求,且烟道内部未发现存在有木屑等易燃物的明显痕迹。
但在举报人看来,合理怀疑前期核查流于形式、选择性抽查,未前往其取证的问题点位实地核验,以局部合格点位掩盖整体工程质量违规问题。
在涉及消防安全的工程质量面前,官方核查的“认真”程度,为什么表现得不如一位普通市民?现在回看,在举报者提供了大量卡尺测量、燃烧实验等文字影像资料的情况下,能力更强、资源更多、责任更重的一方,在全程录音录像的首次核查中,未能发现任何问题,反倒成了公信力受损的起点,被质疑应付了事。
这说明问题恐怕不只在抽查设计上。特别是,当首次“合规”结论与后续“查实”形成鲜明反差时,公众看到的不是一次孤立的判断失误,很自然会做最坏推论:如果没有较真的市民反复举报、没有留下翔实证据、没有把投诉升级,那些不合格的烟道是否会在既有“合规”结论的庇护下不被发现,直至某场事故。
这种推论一旦扎根,影响的就不是单一问题上的官方公信力。泸州案例的警示意义在于,倘若一开始通过细致调查一锤定音,官方就不必陷入“回复—质疑—再回复”的消耗循环。后续,地方在持续跟踪整改进度之外,也应该对首次核查流程进行检视,否则类似问题还可能在举报中重演。起码,官方核查的深度至少不应低于举报人的举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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