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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云南曲靖陆良县三岔河镇一纸通报,把罗依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马某某免了职。事情的起因并不复杂:一位环保博主去村里拍了段视频,曝光当地疑似存在垃圾掩埋问题,结果接到一通电话,对方撂下狠话——“二次发现,就让你死在这里,走不回去。”
录音1分50秒,字字带刺。博主报警后,警方查实打电话的就是马某某本人,罚款600元。一周后,官帽摘了,职务免了。
这事儿看似“处理得挺快”,但细品之下,味道不对。
先说这600块。一个村支书,手握基层权力,对监督者发出死亡威胁,最后只罚了600块。钱不多,但更让人心里发毛的是另一个细节:马某某在派出所做笔录时,工作单位一栏填的是“无”。一个刚上任不久的村支书兼村主任,在执法文书上把自己写成了无业人员。这不是手滑,是算计——一旦如实填写,处罚记录大概率进入纪检监察视野;填“无”,就变成了普通村民之间的纠纷,纪委的触发机制被绕开了。
一个基层干部,在违法之后第一反应不是认错,而是“怎么把自己摘干净”,这说明什么?说明他脑子里根本没有“监督”这根弦,只有“怎么不被查到”的生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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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更大的问题:马某某被免了,但垃圾还在不在土里?
据媒体报道,博主实地拍摄的视频显示,当地疑似存在大量被掩埋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有村民反映规模不小。而更有媒体梳理发现,早在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就曾交办过涉及罗依村的建筑垃圾堆放和取土毁林问题,当时当地认定举报问题基本属实并公示已完成整改。如今博主几铲子下去,垃圾又露了出来。这就让人不得不追问:当年的“整改完成”,是怎么完成的?核查人员有没有真正到现场?签字的人是谁?“销号”的流程,是走给了上级看,还是真走给了老百姓看?
纸面上的“未发现”,和土里的“上万吨”,哪个是真的?这个问题不回答,免掉一个马某某,不过是换了个看门人,门后的东西还在。
更值得警惕的是,马某某能在博主拍摄后几小时内掌握其姓名、手机号甚至住宿信息,这背后有没有信息泄露的链条?一个普通公民行使监督权,转头就被精准定位、电话恐吓,这已经不是“工作方法粗暴”能解释的了,这是公权力被异化为“堵嘴工具”的危险信号。
《环境保护法》写得清清楚楚:公民有权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也规定,对举报人信息应当保密,实名举报查实的还应给予奖励。可现实是,举报人没等来奖励,先等来了死亡威胁。
基层治理千头万绪,村干部压力大,这我们都理解。但压力大不是违法的理由,更不是威胁群众的底气。一个连监督都容不下的干部,凭什么坐在群众中间?一个连垃圾都不敢挖开看的整改,凭什么盖着“已完成”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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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某免职了,这是必须的一步。但公众要的不只是一个人下台,而是土里的垃圾被挖出来、当年的核查被翻出来、泄露的信息被追出来、失职的责任人被揪出来。
否则,今天免了一个马某某,明天还可能冒出李某某、王某某。垃圾不除,根子不挖,换谁上来,都可能变成下一个“让你走不回去”的人。
监督的口子堵上容易,民心的口子裂开了,再想补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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