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一位环卫工人
在清理和转运小区生活垃圾时
发现15万元现金!
捡到的现金
10月30日上午
在宜昌城区樵湖三路一处垃圾中转站
一位环卫工人发现异常后
及时上报
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排查失主
10月30日上午,在宜昌城区樵湖三路一处垃圾中转站,环卫清运司机郑劲松正在将清运车里的垃圾倒进中转站。突然,他发现三个成色很新的环保垃圾袋,里面分别包着几沓红色的东西,好像是百元大钞,他拎起来一看,还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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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劲松(右)在垃圾堆里捡到的现金
他抬头看了看,几名公司领导正在不远处巡查,连忙招手喊道:“快过来看,这是什么?”
环卫公司项目经理尹玉华循声走近查看,3只袋子里,共9沓崭新的百元大钞。为了防止遗漏,他和同事继续翻找,又找到另外2只袋子,一共15万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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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有现金的垃圾袋
他们当即拨辖区葛洲坝派出所民警电话,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对接环卫工人、详细核实现场情况,对捡拾钱款的数量、位置、发现经过逐一登记核对。同时,民警迅速调取周边监控录像,固定现场证据,梳理钱款遗失线索。
“经过专业机构鉴定,这些现金都是真的。”当晚,葛洲坝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
10月31日中午,记者找到位于西坝的宜昌葛发市政环卫有限公司,郑劲松正准备交班。他告诉记者,他在公司从事垃圾车清运已有7年,平时负责葛洲坝片区居民的垃圾清运。
当天是凌晨三点多开始收集垃圾的,上午10点转运到樵湖三路中转站时,无意中发现了垃圾袋里的现金。虽然当时是他独自一个人发现的,但第一反应是报告公司领导找失主。
尹玉华介绍,郑劲松今年48岁,每个月的工资5000多元,家里两个小孩在上学。但面对15万元的无主现金,他毫不犹豫选择了上报。郑劲松在清运垃圾时,还数次捡到过别人遗失的手机,都归还了失主。
尹玉华进一步说,当时如果不是郑劲松及时发现,这笔现金将会被直接焚烧处理。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宇飞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这批现金失主是谁,为何出现在垃圾箱?是居民不慎遗失,还是另外有原因?下一步,警方将依托监控线索持续排查溯源,抓紧时间全力寻找失主,争取尽快将遗失巨款归还当事人。
来源:极目新闻、湖北日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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