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现在内塔尼亚胡派、反对派、阿拉伯派三方的席位数打了一个死结,没有任何一方占据多数,所以,总理一职花落谁家,谁也说不清楚。搞不好,几个月下来,都不会有结果,以至几个月后不得不再次举行大选。
![]()
所以,现在反对派正在考虑一个大胆的想法,那就是直选总理。
![]()
![]()
既然谁也无法仅凭己方的席位数就能得到议会的信任,那何不如让总理一职不由议会产生,而由全国选民直选决定呢?这样一来,就不用解散议会、提前大选了。
大多数读者可能会有疑惑:竟然还能这样干?这不天方夜谭吗?
确实啊,在大多数国家,这种做法完全行不通,因为其必然会涉及到对宪法的修正。
但是在以色列,用直选总理的方式,去打破议会内的席位僵局,却有着一条现实的路径。
怎么做呢?
以色列没有一部汇编的成文宪法,它的宪法体系,由十几部基本法构成。而以色列要想制定一部基本法、或是修正一部基本法,也很简单,议会内多数派同意就行。
现在,反对派加上两个阿拉伯政党,一共拥有67个席位,已经超过了61席的过半门槛,所以,他们完全可以修改基本法,将总理的产生方式由议会决定改为由选民直选决定。
他们这样做,不会有任何宪法与法律问题,但是,却一定会产生新的政治问题。
为什么呢?因为这种做法,只是改变了总理的产生方式,但是,议会却仍然可以对政府发起不信任投票。所以,政府还是得对议会负责。
我们举个例子,假如此次以色列真的实行了直选,然后内塔尼亚胡再次当选了总理,那么他的执政会顺畅吗?恐怕不会,因为议会在许多议题上都不会与他合作。
有读者可能会说:议会合作与否,这其实也没有什么,因为总统制国家中,总统与议会往往不在同一个阵营,但是总统还是可以做许多事情。
确实如此,但一般在总统制国家中,议会不能对总统发起不信任投票啊。
那么以色列能否再进一步,取消议会对总理发起不信任投票的权力?
这样做的话,就和总统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了,但是以色列是有总统的。
所以,要这样改革的话,范围就太大了,这算是彻底重构以色列的政治体制了,是将议会制改为了总统制。涉及到的需要调整的基本法,至少有四部。分别是《基本法:总统》、《基本法:议会》、《基本法:政府》、《基本法:军队》。
几个月的时间内,进行如此重大的改革,在以色列,断然不可能发生。
世纪之交时,以色列有一段时间,也是直选总理。当时直选总理的原因,和现在没什么不同。都是因为议会内没有单一的多数派,政党太多,碎片化程度太高,导致总理一职难产,所以干脆改为选民直选。
但是这个制度没有实行几次,就又改回去了。因为通过直选而产生的总理,往往得不到议会的信任。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接受过议会的信任投票,没有经历政党间的组阁谈判与政治利益的交换。
所以,在以色列,在当下就立即实行总理直选制度,是完全能够做到的,不是什么天方夜谭,历史上也发生过。
但难的是,实行这种制度以后呢?
当直选产生的总理面对议会时,议会一开始可能会尊重下选民的意愿,但时间拉长点,一涉及到具体的、难以弥合的政策分歧,议会很容易就会对总理通过不信任投票。
![]()
说起来,在1996年以色列第一次直选总理时,当时的胜选者,恰好就是内塔尼亚胡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