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法律的契合
——在“走进青年律师赵一凡”座谈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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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梦 萌
今天这个活动很有意义,既是一次作家与律师的互动,也是一次文学与法律的契合,必将产生很好的社会效果。看了听了赵一凡律师的辩护实践和案例分享,我深受启发,谈几点体会。
赵一凡律师是扎根西安、实战突出的青年刑辩律师。她早年历练于基层检察院、法院,熟悉公检法全流程办案逻辑,使辩护不再是空泛的法条推演,而是懂得站在司法机关视角找准争议焦点,理性沟通、有效说理。她尤其重视刑事案件"黄金 37 天" 窗口期,坚持兵贵神速、及时介入,这是她团队取保率长期保持较高水平的重要原因。
从她的案例里,我感受到了刑辩的专业与温度的两种力量。
先说专业。她不囿于常规罪名,敢于攻坚新型、疑难、民刑交叉的案件。在"靠面坊" 敲诈勒索案中,她厘清行业背景,准确区分正常市场协调行为与敲诈勒索的边界,提出不应以刑事手段干预普通市场纠纷的判断;在估值30 余万元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中,她未被表面金额困住,敏锐捕捉到当事人精神异常的线索,坚持申请司法鉴定。在她的努力下,最终拿到无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意见,案件撤销、无罪释放;在虚假诉讼案中,她十天内完成会见、阅卷、撰写文件,抓住"真实民事交易不等于虚假诉讼" 这一核心,成功争取不予批捕。更值得学习的是,即便嫌疑人已被批捕、外界普遍认为希望渺茫时,她依然不放弃,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继续争取,多起逮捕后取保的案例,充分证明"有效辩护" 绝非口号。刑辩最珍贵的,就是不放过任何一个辩点、不放弃任何一丝机会。
再说温度。刑辩面对的从来不止卷宗,更是一个人、一个家庭。办理未成年人交通肇事案件时,她不只追求法律结果,更兼顾教育挽救,做好心理疏导,践行少捕慎诉慎押的政策;她坚持进校园宣讲,向青少年普及帮信、电诈、故意伤害等高发犯罪风险,把法律服务向前延伸。她让我们看到,刑辩律师既是法庭辩护人,也是法治理念的传播者。
她的办案理念也值得共勉:坚决反对"找关系、花钱摆平" 的错误认知,引导当事人相信法律、尽早委托。这既对当事人负责,也维护了行业风气。她坚持以证据为根基、以法律为依据,理性沟通,在说理中寻求共识,契合全面依法治国和案件终身负责制的大背景。
赵一凡律师的成长也为青年法律人树立了榜样。他潜心深耕刑辩,每年稳定办理大量案件,持续复盘打磨团队,凭扎实业绩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辩律师。荣誉背后,是一次次深夜撰写法律文书、一次次奔赴看守所会见、一次次与检察官沟通的坚持。
对我而言,今天的交流让我重新思考刑辩的价值。它守护的是人身自由,守住的是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底线。好的辩护,既要读懂法条、注重证据,也要分清民刑边界,兼顾法理与人情。其次,律师执业和文学行当很切近,律师的辩护思路和方向就是文学的选题,选题错了内容就大相径庭,创作将告以失败;律师辩护凭证据,也就是文学作品的素材和细节,素材和细节真实,人物和故事也就活起来了。另外,律师辩护制度和疑罪从无原则,和文学书写的人性、人权、人情相仿佛,值得作家借鉴。最后,祝愿赵一凡律师和她的团队继续坚守初心,办理更多经得起检验的精品案件,期待今后有更多机会交流切磋、共同进步,一起为法治建设做出更大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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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梦萌,工程师、高级政工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长篇小说《爱河》《悲喜娱乐城》《倾城》《金喽啰》《新部落》,中短篇小说集《绿太阳》《和谐的比例》,长篇纪实文学《水经泽被》,文论集2部,散文集《随意即风景》等3部以及报告文学集多部。小说《爱河》在省台长篇连播,散文散见于《散文》《中华散文》《文艺》《读者》等各类报刊,有的作品介绍到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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