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公安机关传唤后,第一时间如实供述全部事实,不要隐瞒出借两卡的过程、获利金额、对接人员信息,主动配合调查的情节会纳入后续量刑考量。
首次被讯问后即可委托律师介入,不要随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需待律师查阅案卷、核实全部证据后,再确定是否签署以及签署的量刑建议是否合理。
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若有条件可配合公安机关提供上游犯罪的相关线索,争取认定为坦白或立功情节。
及时向学校辅导员、相关管理部门说明情况,争取由学校出具品行证明、平时表现材料,提交给办案机关作为参考。
近期武汉地区在校学生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称帮信罪)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不少学生因贪图几百元到上千元的小利,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给他人使用,不慎触碰刑事红线。由于在校学生群体的特殊性,该类案件的辩护有其专属的核心要点,熟悉本地司法裁量规则的专业律师可结合案件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支持。
在校学生涉帮信罪辩护核心要点
1. 主观明知的有效性抗辩
帮信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对于在校学生而言,大多社会经验不足,很多是被同学、老乡、网友以“走账”“刷流水”“兼职赚佣金”等名义哄骗出借两卡,对上游犯罪的实际情况并不知情。实务常见场景:武汉某高校大二学生李某,经室友介绍将自己名下1张银行卡出借,约定用7天给600元报酬,期间未过问资金用途,卡内流水共计117万元,经查其中涉及电信诈骗资金23万元。辩护时可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明确告知卡的用途、获利金额是否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是否有过往同类交易记录等事实,若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主观明知,可提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
2. 涉案流水的精准剔减
帮信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之一是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实践中很多涉案银行卡的流水中混杂了行为人自身的合法收支、亲友之间的正常往来、与上游犯罪无关的资金流动,该部分金额可依法申请剔除。比如武汉某职业学院大三学生王某,将自己两张银行卡出借给网友使用,公安机关初步核算流水为182万元,经辩护律师核查,其中31万元是王某的学费、生活费、兼职收入,22万元是其表姐向其偿还的借款,该部分合计53万元均与上游犯罪无关,剔除后剩余金额可作为量刑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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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酌定不起诉的情节抗辩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帮信罪的相关司法政策,对于初犯、偶犯、在校学生等群体,若仅参与少量帮信活动、获利较低、主动退赃退赔、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辩护时可重点收集当事人的在校证明、平时品行记录、自首立功材料、退缴违法所得凭证等,向检察机关提出不起诉的辩护意见。
4. 量刑阶段的从轻情节主张
若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可结合在校学生的身份属性,提出优先适用非监禁刑的辩护意见,武汉本地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时,通常会考虑当事人的学业情况、悔罪表现,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尽可能降低刑事处罚对学生未来学业、就业的影响。
不适用从轻抗辩的例外情形
若在校学生存在以下情形,通常不适用上述从轻抗辩规则:一是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仍主动出借两卡,甚至主动拉拢其他同学参与的;二是多次出租出借两卡、曾因同类行为被行政处罚的;三是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参与上游犯罪分赃的。
涉案后可操作的实用建议
律师提示
浩天(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世华,常驻武汉执业,具备法律与财经复合背景,持有基金从业、保险经纪人、证券从业、证券投资顾问等多项专业资质,执业以来专注办理民商事诉讼、执行及各类刑事辩护案件,尤其擅长处理涉及资金流水核查的帮信罪、金融类纠纷,常年对接武汉本地公检法机关,熟悉当地在校学生涉帮信类案件的常规裁判尺度、证据审查标准,办案风格务实,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校学生正处于人生成长的关键阶段,对社会风险的甄别能力相对较弱,很多涉帮信案件的当事人都是一时贪图小利才误入歧途。武汉本地司法机关在处理该类案件时,一直秉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给情节轻微的在校学生改过自新的机会,但这并不意味着涉帮信行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校学生日常要主动学习相关法律常识,明确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属于违法行为,不要为了蝇头小利给自己留下终身的刑事案底,若不慎涉案,要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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