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无党籍民意代表高金素梅被检方起诉,并被求刑14年。高金素梅随即发表声明,否认收取大陆资金和受人指示,表示会在法庭上提出证据,捍卫自己的清白。这起案件引发的争议,集中在检方如何把资金往来、组织活动与高金素梅长期公开表达的政治主张联系起来。检方提出的指控必须接受法庭检验,岛内社会也有理由关注两岸交流和民意代表问政的界限将如何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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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素梅曾批评民进党当局制造对立,也多次主张加强两岸交流。检方起诉后,国民党民意机构党团公开声援,质疑检方将她长期坚持的问政主张解释为受大陆授意,还选择在选举前起诉。选战期间,国民党主席郑丽文此前也曾围绕毒品政策和“台独”主张批评民进党台北市长参选人沈伯洋。岛内蓝绿交锋激烈,高金素梅案进入这样的政治环境,自然很快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高金素梅案究竟发生了什么,首先要从检方指控和高金素梅的回应说起。台湾检方称,高金素梅及其办公室相关人员涉嫌引入约1.7亿元新台币资金,在岛内发展组织,并称有关资金与竞选、联系原乡部落和民意机构问政活动有关。检方还指高金素梅在反军购、两岸关系等议题上依照大陆方面指示发声,相关资金与特定职务行为存在对价关系,因此以涉嫌违反岛内“安全”相关规定及贪污受贿等罪名起诉,并请求法院判处14年。
高金素梅则表示,自己没有为大陆发展组织,也没有收取大陆资金。她称,反对军购、针对靖国神社问题赴日本和联合国抗议,以及支持课纲调整,都是自己长期以来的主张,并非受人授意,也没有收取对价。她还提出,律师曾在讯问中指出案件时序和资金流向存在重大疑点,希望进一步提出书面说明。
高金素梅质疑,检方随后迅速起诉,没有给辩方足够时间厘清事实。这两种说法差别很大。检方要证明的,包括资金从哪里来、经过哪些账户、用于什么目的,以及高金素梅是否知情、是否存在与职务行为相关的交换。高金素梅否认这些指控,也表示将在审判中提出证据。求刑14年是检方提出的量刑请求,案件事实和法律责任仍须由法院审理。检方列出的资金、组织和所谓指示,需要用具体证据连接起来,不能仅凭高金素梅发表过哪些观点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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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高金素梅的部分问政行为被写入检方指控,引发了很大的争议。检方提到她反对军购、在有关日本代表机构预算的问题上提出质询,也提到她曾就靖国神社问题组织抗议。高金素梅回应称,这些行动有她长期坚持的政治理念,与收受资金、接受指示无关。
台湾民意代表讨论军购,原本就会面对不同意见。支持者可以主张扩大防务支出,反对者也可以要求审查价格、交付进度和预算用途。民意代表提出反对意见,选民可以根据理由判断她说得有没有道理。
高金素梅在原住民族权益和历史问题上也长期公开发声。她曾关注台湾原住民族先人被合祀靖国神社的问题,相关抗议有其公开的历史背景。检方若主张某次具体行动受到外部指示,就应当说明指示由谁发出、通过何种方式传递,以及资金与该次行动之间究竟存在什么关系。
这些环节缺一项,公众对起诉书的理解就会发生变化。接触过大陆人士,和接受指示开展特定行动,涉及不同事实。支持某项政策,和因收受利益而配合特定职务行为,也需要各自的证据。更何况,检方列举的部分观点本来就存在公开讨论。反对某项军购方案,可能出于财政考量,也可能出于对两岸关系的判断。某项主张与大陆立场相近,不能直接替代对资金、指示和个人行为之间关系的证明。
所以,高金素梅长期持有相关观点,也不能自动回答检方提出的资金指控。她是否知情,钱款是否用于检方所称事项,双方都应在审判中拿出可以核对的材料。民意代表的公开主张可以受到批评,刑事指控则要落实到具体行为和证据。把两者分开,才能看清检方的指控是否成立,也能让公众明白案件究竟争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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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素梅在被约谈后提到,过去两岸交流较为活跃,教育、文化、经济、农业和渔业等领域都有访问活动。她说,自己因过往交流受到大规模询问,感到不解,也感到“毛骨悚然”。她的担忧有现实背景。两岸交往持续多年,参加活动的人包括基层民众、地方团体、企业人员和民意代表。有人交流文化,有人讨论农产品销售,也有人关注部落建设。不同活动的经费来源、参与人员和具体安排各不相同。
检方此次调查牵涉资金与组织,高金素梅则强调自己过去参与的交流活动。双方对这些活动性质的解释不同,外界关注的也就不仅是她个人的处境,还包括参与交流的人今后如何判断自己面临的风险。
例如,一个基层团体接受邀请参加活动,往返交通、住宿费用由谁承担,合作经费怎样使用,原本都可以通过合同、票据和账户记录说明。若社会舆论笼统地把交流对象、活动照片或者两岸往来经历与犯罪联系起来,普通参与者就很难知道什么行为会遭到怀疑。
原乡部落也有类似处境。高金素梅长期在部落走访、争取支持,检方指控资金曾用于联系部落和竞选活动。检方应说明具体款项流向哪些项目、由谁支配,以及高金素梅是否知情。高金素梅也可以通过相关资料说明,自己与涉案组织和经费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部落建设涉及的人很多,基层民众关心的是道路、公共设施和生活条件。把这些实际需求与资金来源逐项核对,才能判断具体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只用政治标签概括部落往来,既难以厘清资金,也容易伤及正常交流。
国台办此前回应高金素梅被约谈一事时,批评民进党当局操弄司法、制造“绿色恐怖”,干扰两岸正常交流。岛内也有舆论担心,支持两岸交流的政治人物和民间人士可能因此承受更大压力。这些担忧之所以出现,正在于本案涉及一位长期公开支持两岸交流的民意代表。她被以重罪起诉后,其他参与者会更加关注调查范围,也会评估继续参与活动可能付出的政治和社会代价。
交流活动需要公开透明的规则。资金来源和用途有疑问,就查具体账目。怀疑存在不当指示,就查相关人员之间的联系。规则越具体,正常参与者越容易知道怎样开展活动,真正存在争议的行为也越容易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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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入选举前的公共讨论,又增加了另一重影响。国民党党团声援高金素梅,质疑检方在首次讯问她后很快起诉,而且选择在投票前公布,可能影响选民判断。高金素梅也对办案速度提出批评,表示辩方需要时间整理材料。
检方可以根据侦查进展决定是否起诉,但案件一经公布,就会产生超出法庭的影响。14年的求刑数字容易被反复传播,复杂的资金和组织争议却未必能在简短的选战宣传中得到充分说明。选民听到求刑数字后,可能先形成印象。高金素梅希望回应指控,也需要时间整理账目、与律师核对案情。等到双方证据在法庭上展开,选前形成的舆论印象并不容易消除。
这也解释了国民党党团为何要把办案过程和选举公正联系起来。党团支持高金素梅提出辩护,同时要求检方用证据说话。这样的要求落到具体处,就是让辩方有充分机会查阅、质疑相关材料,让资金流向和问政行为之间的关系接受公开检验。
郑丽文对沈伯洋的批评,发生在另一场围绕毒品政策的选战争论中。她质疑沈伯洋过去的有关主张,并批评其“台独”立场。选举中的批评可以尖锐,证据标准仍要清楚。政党可以争论军购、两岸政策和公共安全,也可以批评对手的政策主张。但如果涉及刑事责任,则应交由检辩双方提出材料,经法院审理判断。
高金素梅长期活跃于岛内政治,也有鲜明的两岸交流主张。支持者关注她的问政经历,批评者关注检方提出的资金指控。双方都应有机会把各自依据摆出来,让公众看到可以核对的事实。高金素梅被求刑14年,争议最终要回到资金、组织和具体问政行为的证据上。法院查清每一项指控,让高金素梅充分答辩,才能给当事人、原乡民众和关心两岸交流的人一个交代。政治立场可以不同,公开交流和表达意见的空间,应当得到清楚、稳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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