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含山县委批准,含山县纪委监委对含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法制(监察和司法)工委原主任、三级调研员蒋东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蒋东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将本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资金支付、工程承揽、审计入库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蒋东志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含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含山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蒋东志开除党籍处分;由含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含山县纪委监委)
来源:马鞍山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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