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拜被论死3次没倒:康熙动手那天,他手里还有40万八旗,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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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顺治七年(1650)七月,北京。
多尔衮病了。消息从摄政王府里往外传,宫里连着几天不对劲。
贝子锡翰领了“请驾临幸”的意旨去办,多尔衮转脸以“违令渎请”罪了他,顺手往下追:包庇之罪,论死。
旨意下来,改成免死罚赎、降爵。
这是第三次。前两次他也活着走出去了。
七月的北京闷得慌。旨意从宫里传到府上要半天。鳌拜在院里等着,砖地被日头晒得发烫。



三次论死,三回都没要命
按清初的规矩,论死就是死罪,而且是可以直接交付执行的死罪。一个被判三次死罪的人,不该还站在朝堂上。
可他站在。
第一次,顺治二年八月,还够不上论死。英亲王阿济格奉命征讨退守陕西的李自成大顺军,没有及时奉旨班师,还谎报战功。朝廷问责下来,征讨李自成的军功不准议叙,鳌拜被罚银100两。
第二次,顺治五年(1648)。二月豪格大军从川北凯旋回京,鳌拜以勘察不实被议处“应革职,罚银一百两”;三月被论死,得旨“罚锾自赎”;隔一个月再被告发,又论死,改革职为民,得旨免革职。几个月里,两回。
第三次,顺治七年(1650)七月,论死,后改免死罚赎、降爵。
三笔处置,银子、降爵、革职都有,就是没有一次要他的命。
罚到位,人留住。这不合常理。
罚完之后,他离皇帝还更近了一步:顺治十三年(1656)他旧伤复发卧床不起,顺治亲自登门慰问;顺治十四年(1657)冬孝庄文皇后病重,他在宫中昼夜伺候。顺治十八年(1661)正月顺治驾崩,遗诏指定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人辅政,辅佐幼帝康熙。
1644年他押上了全部身家
要解释这件事,得先回到皇太极去世那年的北京。
在这套八旗里,家是军籍,军籍是家。他本人也是以军功封爵的。
1644年清兵攻陷北京,多尔衮考核群臣功绩,鳌拜以“忠勤戮力,晋一等子”。紧接着他随阿济格征湖北,破李自成军;又随豪格入四川,与张献忠战于川北西充一线。在明清鼎革之际,这几笔账是硬的,“满洲第一勇士”的说法就是这么来的。
在明清鼎革那个年份,一个人的分量是拿刀在阵上换来的。
皇太极一死,四亲王与三郡王争权。多尔衮与豪格各自找筹码,鳌拜是当中最硬的一块。
他手握镶黄旗重兵,与两黄旗大臣盟誓于大清门,坚决拥立先帝皇太极之子,并命两旗精锐护军全副武装环卫崇政殿。
这不是表态,是准备动手,押上去的是全部身家。
多尔衮不敢轻易夺位,做出退步,让6岁的福临继位,自己作为辅政大臣。
那一年他赌的是命。赌赢了,这笔账就一直在。



论死三次,为什么都不执行
把三笔账并在一起看,逻辑就出来了。
顺治二年那一回,他刚从陕西打李自成回来;顺治五年那一回,他刚在皇太极灵前拥立过;顺治七年那一回,多尔衮病了,他还在替摄政王办事。
三次,他要要的都不是自己的位置。
更绕的是顺序。顺治元年他随阿济格征李自成,刚在陕西打下一场大功;顺治二年八月就吃了罚银100两,连军功都不准议叙。功是刚立下的,罚是紧跟着的。
清廷给他的处置也始终不是杀,是罚:罚银、罚锾、革职为民、降爵。都是能翻回来的处置。
一个被判了三次死刑的人,一次没被执行;罚是罚了,职是革了,爵也降了,命始终没取。
三次全都发生在多尔衮摄政的这些年。十一月多尔衮死,顺治亲政,他才从这几道死罪里走出来,站到顺治身边。
这里面还有一笔账,没算完。
三次论死都没要他的命,他到底在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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