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潍城大队
关于复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决定复用相关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对以下设备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复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潍坊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支队潍城大队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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