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一物业公司来到象山区法院,将两面绣有“尽职专业 诚信高效”“优质服务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点赞象山区法院先行调解的高效便利。
物业服务惹纷争高效化解送锦旗
某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几个小区内,陆陆续续出现业主拖欠物业费,在物业公司与业主多次协商后,仍有部分业主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在立案阶段,工作人员审查后确认该类案件法律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虽然诉讼标的不大,但涉及人数众多,业主情绪反应较大,若简单裁判,不但耗费司法资源,也容易激化双方矛盾,影响小区和谐稳定。为推进物业纠纷实质化解,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类案件通过委托调解的方式,交由特邀调解员进行先行调解,力争以调解方式化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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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调解“止讼”,解开当事双方“心结”
为查明双方争议焦点,彻底化解双方矛盾,特邀调解员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以“唠家常”的方式分别倾听双方心中的“苦水”,引导双方陈述意见,再结合现场查看的方式,准确把握双方矛盾的关键所在,对业主未缴费的原因以及物业公司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以公平、客观的态度寻找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分析双方合同内容及法律的有关规定,通过释法说理,解释各自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为纠纷化解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改进物业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业主付清拖欠的物业费,该系列案得以顺利调解,受到了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的一致称赞。
象山区法院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以调解为抓手,除先行调解外,也进一步加强了诉讼中的调解工作。2025年上半年以来,象山区法院共立案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681件,结案560件,结案率达到了82.23%,其中以调解方式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撤回起诉或者即时履行的案件为450件,结案占比为80.36%,将大部分纠纷化解在调解阶段,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有效缩短了审理时长。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纠纷虽小,但与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基本需求息息相关。一面锦旗既是一份认可更是一份期待!今后,象山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更加务实的举措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加强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法院力量!
作者:蒋红梅 唐柳丽
编辑:唐柳丽
校对:戴嘉隆
初审:马贵君
审核:李思亲
图片来源:陆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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