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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12月19日上午,开平法院收到两面特殊的锦旗,特殊之处在于,锦旗分别来自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与被告,双方当事人向开平法院民事审判庭闫大力法官审判团队表示赞许与感谢。
该案中,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公司对被告公司厂房进行升级改造。工程竣工后,被告公司迟迟未付工程款。原告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开平法院受理案件后,原告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鉴于被告公司经营面临困难,为防止其责任财产不当减损,主办法官闫大力依法迅速对被告公司名下核心资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为纠纷实质性化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案件审理过程中,闫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庭前多次组织调解,但因双方对欠款金额、履行期限等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闫法官及时安排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又提出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但被告主张应按照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进行结算,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庭审结束后,闫法官深入研判案情,因被告公司面临经营困难,若直接判决并进入强制执行,被告公司资产可能因拍卖贬值导致原告公司债权清偿率降低,同时被告公司将因核心资产被处置而陷入经营绝境,案件结果将是“双输”。为实质性化解纠纷,主办法官再次启动调解程序,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分别与双方深入沟通,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方案。协议达成后,被告公司积极筹措资金,目前已按照约定支付全部款项,案件最终以“双赢”方式得到圆满化解。
该案的圆满化解,是开平法院创建 “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廉洁型、温馨型”法院,精准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生动缩影,不仅维护了债权企业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债务企业因诉讼陷入生存危机,有力地促进了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区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开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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