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州市长乐区居民林木林反映称,2025年5月21日,他因拆迁问题进京信访。
2025年6月25日,他到福建省信访局咨询进京信访处理结果时,被该局工作人员告知:你已签字,信访事项已完成调解,问题已经解决。但林木林表示,他本人从来就没有在任何调解材料上签过字或者盖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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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下午17时左右,林木林再次前往国家信访局反映问题,窗口接待员也称“林木林已经签字调解”,但林木林表示他本人从未签过任何调解协议。
随后,林木林与窗口接待员一同调取签字笔迹,并与林木林本人现场书写进行当场比对,结果证明信访档案材料当中的“林木林”签字笔迹是被临摹的,该签字并不是林木林本人的签字。
针对签字被临摹的问题,林木林已向福州市12345市民服务便民热线反映,他要求作出该信访回复的长乐区漳港街道办事处公开鉴定字迹真伪,拿出证据证明林木林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对信访事宜予以签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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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林表示,他确实没有在任何关于信访事项的调解材料上签过字,若有虚假,他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关于林木林的反映,已于2026年3月12日层层转交至长乐区漳港街道办处理。目前,漳港街道办尚未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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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士指出,如果林木林反映的情况属实,其确实没有在相关信访事项的调解材料上签过字或者盖过章,其签名确实被临摹,长乐区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将涉嫌“息访息诉”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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