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伯通
关于徽剑,已经写过一篇,只是着眼于他对老家徽州感情的文笔,至于他后来挑起很多有争议的话题,一带而过,至于他反诈,我更是不太了解。如果他还活着,我一方面会佩服他的勇气,另一方面可能依旧会认为他做的是营销号,主观为自己,客观上成就了社会而已。但是他现在死了,无可争议地,我认为他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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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别人说了他很多缺点,但是他死了,是被电诈头子悬赏买凶而致死,不管有啥缺点,那也是有缺点的英雄,英雄死了的时候,苍蝇们首先发现的是他的缺点,营营地叫着,很是得意,如果真有不可见人的缺点,为什么对手还要绞尽脑汁地造谣抹黑呢,还给他账户转来一万多块,伪造他收黑钱的痕迹,可见行凶者费了多大的心机,来营造一个人的缺点啊。
即便真有什么缺点,无非就是说,他搞一个自媒体,从他人生的经历来看,就是为了流量,为了能在互联网上变现。或者说他的爆料也是有选择性的,为何又对缅北的手下留情,对同盟军又极尽揶揄呢?现在我也不清楚具体原因,但有缺点的英雄,仍然还是英雄,完美的苍蝇,终究只是苍蝇。苍蝇以为比死了的英雄更英雄。但是英雄已经战死了,不再来挥去他们。于是乎苍蝇们即更其营营地叫,自以为倒是不朽的声音。
如果徽剑活着,是不太好下定义的,别说是他,任何一个人,活着都无法轻易下定义,包括王侯将相们,诗曰:“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下士时。若是当时身便死,一生真伪有谁知。” 如果“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年轻人,一出狱就死了,那他也是英雄,只是他继续活着,活着活着就成了年轻时候的反面。死了,才可以定义,那徽剑,愈加地更是英雄无疑了!
有人说他“黑吃黑”,我认为完全不可能,他没有这个能量,若是达到“黑吃黑”的等级,至少他有团队了,即便是没有团队,他个人至少要有安保了,他身边连个安保都没有,他算什么黑呢,穷黑嘛?他以前是不做公众号的,从论坛社区、微博一路走来,微博还给他封了,起步做公众号一段时间,他还小小得意了一下,说他流量展现收益有五千,我觉得他曝光爆料这么多年,并没有找到变现的门路,还不如铁头和王海,虽然两人都消失于公众视野,至少人家是见过大钱的,不会因五千的流量展现而要炫耀一下。
别的平台见到他也头痛的,有时候不想惹麻烦,就要封他。比如很久很久的时候,他在网上看到一个官员手腕上戴了一个奢侈的手表,就抓住这个线索不放,穷着猛打,抖了不少料出来,导致此人落马。那时候平台是没有流量收益机制的,无论天涯或微博还是猫扑啥的,内容创作者都是白劳动,后来字节带头在人家内容里插广告,其他平台对手跟随,然后内容创作者才有收益。也就说,徽剑等到做公众号的时候,才有了平台给的收益。其余时间,你红归红,有名气归有名气,但是你自己想办法变现,如果他要“黑”了,他应该早就“黑”了,急于变现的“铁头”,起步的路数和徽剑不是一模一样的呢,结果急于变现,真的黑了。
那徽剑的信息源来自于哪里呢?有些人把他说的神乎其神,说他也不是“善茬”,其实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复杂。有一个段子是这样讲,如果想扳倒官场上一个正职,你只需发起这个话题,剩下的东西,会有“副职”通过各种渠道偷摸摸地给到你。东南亚风云变幻,苍蝇乱飞,你方唱罢我登场,小鸡不撒尿,各有各的道。你发起一个项目,说要针对“刘忍”了,那就好了,你等着收私信即可了,因为在东南亚,也有看不惯他的人存在!
徽剑的早年很多行为是很有争议的,爆过很多名人绯闻,说一个地产商老婆的事情,还扯到美国大使的关系,流量场,博眼球,啥都干过。但是这还没有达到“黑”的级别,如果收钱我就“不黑”你,那就是真“黑”了,但他没有,若是有,早就倒台了,人家地产商数亿的资产,你敢勒索他么?他似乎已经超越了个人兴趣与自媒体运营的范畴,就是感觉到我弄倒了一个社会渣滓,甚至比挣钱更有成就感的兴奋中,在这种兴奋的驱使下,他不可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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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万步讲,即便他是真正的“黑”子,这次他死了,依然是英雄。这并不是国内的“黑吃黑”,而是境外发起,境内组织,轻而易举地绑架杀人,这性质和完全国内发生的事情不是一回事,整个过程,对目标信息的锁定,如行云流水。以前我们曾经开玩笑说,我们最安全,你看欧洲人骂犹太人的话,会丢掉工作失业的,我们骂,他能将我怎么样呢?
现在你应该明白了,人家懒得搭理你而已。突然发现,原来境外发起,境内组织,居然操作如此简单啊!徽剑的死,给我们国家的安全提了个醒,如果这样随随便便就能成功,那专业化的“以色列对伊朗的定点清除”的招术,岂不是更容易实施么?这就是徽剑的死,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别自以为是的觉得自己安全。重赏之下,必有死夫,为了利益,任何安全的说法,往往都是自我安慰。
还有一个给我们的警示,现在所有的个人信息,都在网上裸奔,被人倒卖了一遍又一遍,那以后的所谓的“群众的监督”如何实施呢?你别说关系到生死的举报了,你就是随便骂人两句,一些平台就给你的姓名、电话、家庭住址都给了别人了。按照规矩一般是,对方起诉你了名誉侵权,只要案子一立,拿着法院单子,平台就要协助给出你的信息,方便他寄律师函。现在号称科技越来越发达,但群众监督却越来越难,主要的原因,就是信息被对方轻易拿到,有些穷凶极恶的人就要开始下死手了。
徽剑的死,还给了我们另一个深层次的思考,我们常常讲,把朋友团结搞的多多的,但是是否对商人给的头衔要慎重、再慎重一些呢?东南亚商人在没犯事被捉回来之前,是有头衔的,是前面带有“人民”两个前缀的头衔的,和“家印老兄”不相上下的头衔,但是光环破灭,给我们带来的多少的尴尬啊,而且严重损毁了这些头衔的含金量。这些商人利用这些头衔在海外为非作歹,指望他成为两国贸易的桥梁人,结果他却搞起了歪门邪道,严重损害我们国家的名声,对这些人必须杀无赦。
这次徽剑的死,很多法律界人士也发声了,罕见地都站在徽剑的一边,我对法律向来是不感冒的,因为我们很多人对法律理解是错误的,把它想的太高大上了。以美国人的心态看法律,那才是正确的,在美国人看来,法律就是笑话,这才是最准确的定义。
60年代,美国打击黑帮的时候,是不看法律的,不论主犯和从犯,一律弄死,你看美国遵守了法律裁决了么?并没有,你说我是黑帮看门的,没用,弄死!所谓的法律,只是对老实人的约束。对于违法犯罪分子,法律震慑不了他,你至少要把他先捉住,下一步才能谈法吧?没有雷霆行动,没有霹雳手段,你跟人谈法,犹如人类和猴子普及人性一样的可笑,对付猴子,不是法,是棍棒!
民间反诈的,反腐的,爆料的,维权的,这样的人很多,当然了成员构成也很复杂,不存在纯粹的公益,正常的都是在吃饭流量和不涉及到违法之间游走,不正常的就是借此谋利,收保护费。如果以黑白论的话,违法犯罪的是“黑”,但正常以此起流量的人,也不能说是“白”,于是黑白中间必须加一个“灰”,灰色人士往往就成了孤勇者,两头不靠,也不是国家的正规军,于是个人的危险就大大提高了。徽剑倒并不是死于个人之灰,而是死于世界之灰,活着必然还是一个“灰色人士”,但是死了,必定是闪着光的平民英雄!
明人不说暗话,
支持的点个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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