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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春光暖,法治润心田。3月13日,恩施市法院新塘法庭组织干警走进辖区新塘乡民族初级中学,开展了一场以“普法以护航,学法以明道,守法以立身,用法以自强”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通过普法讲座、有奖竞答、集体签名等丰富形式,为全校师生送上了一道丰盛的“法治大餐”。
01
以案释法,普法讲座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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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人黄小龙从刑事责任年龄说起,通过真实案例告诫同学们“年龄不是免罚金牌”;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四种形式,呼吁大家“不做施暴者、不做受害者、不做旁观者”;分享了一起因网络骂人引发精神损害赔偿的真实案例,提醒同学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还专门讲解了如何保护身体隐私、警惕陌生人等自我保护知识,叮嘱同学们“遇到危险勇敢说‘不’”。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一句句恳切的话语,让同学们在轻松的氛围中收获了受用终身的法律知识。心中有法,行有所止;眼中有光,善辨是非。
02
寓教于乐,有奖竞答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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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出三部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以下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为巩固讲座效果,法庭干警们精心准备了涵盖法律常识、安全自护、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问题,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有奖答题”环节。同学们热情高涨,纷纷踊跃举手抢答,现场气氛紧张而活跃。
沉浸式互动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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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回答正确的同学,干警们送上了精心准备的小礼品表示鼓励;对于回答不完整或存在疑惑的问题,宣讲人黄小龙则耐心细致地再次讲解,确保法律知识真正入脑入心。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不仅激发了学生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更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提升了他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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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庄严承诺,签名“打卡”传递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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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最后,一条印有“心中有法,眼中有光,未来可期——我的青春法治承诺”的红色横幅在操场主席台前徐徐展开。心中有法,是让你们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眼中有光,是让你们能分辨是非善恶;未来可期,是因为我相信,守法的青春,一定会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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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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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龙的话音落下,同学们有序走上前,郑重地在横幅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一笔一画,写下的是对法治的敬畏,更是对青春的承诺。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是新塘法庭延伸司法服务、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新塘法庭将继续创新普法形式,用法治阳光照亮青少年的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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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新塘法庭
图文丨周 茂 李晓涵
编辑丨美编丨喻靖尧
初审丨张 森
复审丨黄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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