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2号)安排,结合我市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公告予以公布。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报考小学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证;
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一致(详见附件1),且应于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2)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小学教学岗位,第二类为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第三类为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1.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8周岁及以下。
(3)具备二级教师职称(或中职助理讲师)且年龄38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一级教师(或中职讲师)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中小学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
①符合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②厦门市户籍退役军人或厦门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
2.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8周岁及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8周岁及以下。
(3)具备一级教师(或中职讲师)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5周岁及以下,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中学(中职)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
①符合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条件;
②厦门市户籍退役军人或厦门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
3.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符合基本条件,同时应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至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平台: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选报相应岗位。
(二)资格初审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情况特殊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经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另行公告。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再相同,符合国家、省市文件规定的优先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体检;若无优先对象,则加试一场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
1.笔试
报考人员统一参加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成绩以100分制计算(如果笔试卷面总分超过100分,则先换算为100分制作为笔试卷面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和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26年3月18日-3月24日(3月24日应为17:30前)到各招聘单位办公地点提交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名单经审核后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1)笔试时间:2026年4月18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提醒事项:报考厦门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考生,上午参加厦门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为本专业教学设计和专业素养),下午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3。
2.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人选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面试由市、区教育局组织,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等。
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物理(含学科实验教师)、化学(含学科实验教师)、生物(含学科实验教师)、体育、音乐还需参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仅测试课堂教学(片段教学)的岗位,面试成绩为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成绩;加试专业综合技能的岗位,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和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且专业综合技能测试、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成绩均须合格。
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测试组别的,测试现场宣布的成绩为考生小组成绩,测试最终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计算,考生小组成绩、修正系数、最终测试成绩等将在厦门市教育局及各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计算公式为:修正系数=该岗位所有测试现场成绩合格考生的平均分÷本测试组别测试现场成绩合格考生的平均分,修正系数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八位。测试成绩=该考生小组成绩×修正系数,测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市、区教育局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人选、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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