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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举报,反映衡东县吴集镇德圳卫生院职工文某花在5年服务期内拟被提拔一事,认为其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引发社会关注。3月23日,衡东县卫生健康局对此作出回应,确认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并已暂停该同志的职务调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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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友举报内容显示,文某花于2022年10月通过招聘考试入职衡东县吴集镇德圳卫生院,2023年3月正式办理入编手续,同期签订了为期5年的服务期合同,明确约定“5年内不能调动”。然而2026年2月,文某花被拟提拔至陈某雄任书记的石滩乡卫生院担任副院长一职。( 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原投诉 )
网友在举报中提出质疑,依据干部提拔相关规定,试用期(服务期)内人员原则上不得提拔,仅对单位或社会有重大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提拔。该网友表示,未听闻文某花有获得群众赠送锦旗等公开表彰事迹,也未了解到其有其他重大突出贡献,质疑此次提拔是否属于违规破格提拔,同时提出“签订的服务协议是否形同虚设”的疑问,恳请衡东县组织部及卫健局政工股重新审核相关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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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酵后,衡东县卫健局迅速介入核查。在3月23日的官方回应中,该局明确表示已收悉网友举报内容,经核查确认帖中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由于此次职务调整尚处于公示期,为保障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与公正性,该局已决定暂停对文燕花同志的相关调整程序。
媒体了解到,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提拔需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其中明确要求提任相关领导职务需满足规定的工作年限与任职经历,破格提拔需从严掌握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同意,且需说明具体情形与理由 。红网《百姓呼声》作为湖南本土重要的网络问政平台,其受理的群众诉求通常会被相关部门纳入重点处理范畴,此次衡东县卫健局的快速回应也体现了对网民诉求的重视 。
目前,关于此次提拔是否符合破格提拔的相关规定、服务期合同约定与职务调整的冲突如何解决等问题,仍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并公布详情。我们媒体将持续关注事件后续进展。
来源| 大湘通
作者| 龙朴享
编辑| 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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