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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衡南县第二人民医院一批工作超20年的临聘医护人员,因社保未缴、工龄待遇未落实问题持续维权,却遭遇分流通知、座谈敷衍、信访恐吓等多重阻碍。衡南县卫生健康局虽作出书面回复,但其“社保费用已随工资发放”的说法,与医护人员的实际遭遇形成鲜明矛盾,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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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医护人员反映,他们自入职以来,常年扎根基层医疗一线,兢兢业业履职奉献,将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衡南二院。然而,他们依法享有的社会保险权益却长期未能得到保障。“我们只是想要回属于自己的社保待遇,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没想到维权之路这么难。”一位医护人员无奈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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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医护人员依规合理信访维权,却遭到部分工作人员以“影响子女学业”为由的劝阻恐吓,试图用不实说辞打压他们的合理诉求。而相关部门应允的座谈会,更是全程避重就轻,不谈社保补缴的根本解决方案,一味劝说人员分流,想用微薄补偿草草了事,对社保补缴这一核心问题坚决回避,态度敷衍推诿。
就在维权陷入僵局之际,衡南二院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临聘人员分流的通知》,以“瘦身减负、优化结构”为由,拟将全体临聘人员统等分流至各乡镇医院,并明确表示,不服从分流安排者将被视为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医院将在6月1日前办理解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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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事,衡南县卫生健康局于5月11日作出书面回复,称因医院运营压力,自2024年起调整了全体职工工资标准;分流工作正在推进,已有部分人员安置到位;关于社保问题,回复称“临聘人员薪酬已包含社保费用,由个人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自行缴纳,未缴纳系个人选择”,并表示将督促医院在政策框架内寻求解决方案。
这份回复并未平息医护人员的不满。他们表示,从未收到过包含社保费用的工资,也未签署过相关协议,“所谓的‘已随工资发放’,不过是推卸责任的借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医护人员认为,医院与卫健局的说法,明显与法律规定相悖。
截至发稿,该院医护人员的维权之路仍在继续。媒体也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来源| 红网
作者| 龙朴享
编辑| 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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