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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电动车通行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筑牢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近期,乌什县公安交警在辖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查骑乘电动车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现将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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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5月19日
违法地点:林基路东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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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5月19日
违法地点:林基路西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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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5月19日
违法地点:胜利中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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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5月19日
违法地点:林基路东街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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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5月19日
违法地点:林基路东街
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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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 :5月19日
违法地点:光明中路
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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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 5月19日
违法地点: 光明中路
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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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5月19日
违法地点:胜利中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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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5月19日
违法地点:北京路
违法行为:准驾不符
阿克苏交警提示
一、做好防护再出发
头盔是最后一道防线,骑乘务必正确佩戴,做到“无头盔,不骑乘”。出发前检查转向、制动、车灯、轮胎等,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二、守法合规安全行
车辆须悬挂合法有效号牌,遵守信号、各行其道、不超速、不乱停、不违法载人载物。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车。
三、知礼让文明骑行
行经人行横道减速慢行,遇行人通过停车让行。不争道抢行、不逆行、不猛拐、不穿插车流、不在人行道骑行,骑行时不接打电话、不看手机。
四、拒绝飙车炸街
飙车易引发事故,炸街扰民违法。不超速、不擅自改装,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负责。
五、拒绝酒后骑行
酒精影响判断力、反应速度和平衡能力,酒后骑行极易侧翻或偏离路线。拒绝酒后骑行,别让一次疏忽成为终身遗憾。
六、杜绝无牌无证
电动车、摩托车须依法登记上牌,驾驶人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无牌无证上路,一经查处依法严处,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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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丨乌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 辑丨宋 玲
初 审丨谭 廷
二 审丨王 丹
签 发丨蔡 国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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