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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夏气温升高
不少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为图凉快
把头盔挂在车把、放在车筐上
殊不知,一次不佩戴安全头盔
就可能带来一生遗憾
案例警示
2026年4月3日16时,江苏无锡,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钱某,由南向北左转弯进入云山路时,与陈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经调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违规载人,未让直行车辆,货车驾驶人陈某在斑马线前未提前减速。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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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因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头部仅轻微受伤;乘坐人钱某未佩戴头盔,头部直接着地,造成严重颅脑损伤,仍在治疗中。
知识普及
骑乘电动自行车
必须规范佩戴头盔
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第二十二条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在发生意外时
可减轻事故对头部的伤害
当然,佩戴头盔也有讲究:
不是“戴了”就行
“戴对”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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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再热,热不过生命安全
路途再近,近不过平安回家
警方提醒您
上车就戴盔
戴盔必规范摒弃侥幸
文明骑行,一路平安
来源:江苏警方
编辑:姚 瑶
审核:施洁心
签发:王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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