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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学生春季学期未在校就读,校方开具收据收取5500元款项,家长经12345投诉后,教育局将钱款认定为学费,校方收费合规性遭到质疑
7月6日,耒阳市有家长借助投诉监督平台发声维权,爆料属地民办高中耒阳市广湘高级中学存在不合理收费问题,家长对耒阳市教育局热线投诉的处置结论存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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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投诉家长介绍,自家孩子张某睿在2026年春季学期,全程没有前往广湘高级中学到校上课,没有享用学校课堂教学、校园后勤配套等任意校内服务。校方依旧向家长收取5500元钱款,票据为校方出具的制式收据(票据编号:5496878,开票日期2026年3月5日,票面标注收款金额5500元,加盖耒阳市广湘高级中学财务专用章),校方对外将这笔款项称作服务费。
家长认定该笔收费缺少合理依据,随即拨打12345政务便民热线提交诉求,盼望教育主管部门介入核查乱象、督促完成退费。可耒阳市教育局给出的答复让家长难以认同:主管部门判定该笔钱款属于优惠后的学费,间接认可学生零到校上课仍需缴费的做法。
按照湖南省民办高中收费管控相关准则,学费收取需要匹配校方实际供给的教学服务,学生长期离校、没有接受在校教学服务,校方不可照常收缴学费,不得凭空设置名目收取钱款。投诉家长表示,广湘高级中学在学生未入校就读的情形下收取5500元,属于违规乱收费范畴;教育局热线处置未从严核验收费合理性,采信校方说辞,被家长质疑变相纵容学校违规收费。
家长提出监督诉求:希望媒体联动耒阳市教育局重新复盘核查该起收费纠纷,督促涉事学校退还违规收取的5500元;对该校收费流程开展排查整治,完善民办高中收退费监管机制,防范同类乱收费问题反复出现。
媒体也会持续跟进教育部门后续复核结论、退费落地进度,跟进区域民办学校收费规范化整改动态。
来源| 大湘通
作者| 罗德耀
编辑| 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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