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出台方案 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鲁网7月21日讯(记者 王玉龙)为加快释放公共数据要素价值,规范授权运营管理,潍坊市大数据局于近日正式印发 《潍坊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潍数据发〔2026〕4号,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已获市委、市政府同意,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构建集数据供给、流通应用、生态培育、安全保障于一体的公共数据运营体系,为全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方案》明确提出分阶段目标:到2027年底,在金融、医疗、保险等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形成100个以上具有推广价值的数据产品;到2030年底前,累计落地15个以上示范场景,形成300个以上数据产品,打造制度完备、生态繁荣的全国一流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创新授权机制,规范全流程管理
根据《方案》,潍坊将坚持“整体授权为主、分领域和依场景授权为辅”的原则,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模式,授权运营期限设定为5年。市大数据局将作为市级授权运营的实施单位,统筹负责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
在运营流程上,潍坊将实行“一场景一申请”制度,运营单位需以需求为导向,按照“最小必要原则”提出数据需求申请。为确保数据安全,将依托潍坊市数据基础设施,充分利用隐私计算、数据沙箱、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构建安全可控的开发利用环境。同时,建立价值评估与分类定价机制: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实行有条件无偿使用;用于产业发展且确需收费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探索建立收益动态分配机制。
强化数据供给,筑牢安全底线
《方案》明确,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资源,在严格落实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保不危害国家安全及不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原则上均纳入授权运营范围。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公用企业持有的公共数据,也将参照本方案有序授权使用。
在数据供给质效方面,潍坊市将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进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编制并发布公共数据目录清单,按照“应归尽归”原则开展标准化治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及时性,并通过省级统一平台完成规范登记管理。同时,建立数据质量监测评价和异议核实处理工作规范,压实“谁采集谁负责、谁持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全链条数据安全责任。
多方协同监管,构建健康生态
《方案》构建了清晰的权责体系:实施单位(市大数据局)负责统筹监管与绩效评估;数据提供单位是数据供给源头与质量第一责任人;运营单位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开发运营,并定期提交运营情况报告。
此外,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按职责做好业务监管,网信、公安等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共同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构建安全、高效、规范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生态体系。
此次《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潍坊市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将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实体经济、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提供有力支撑。下一步,将启动运营机构的遴选工作,推动首批重点领域应用场景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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