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测玩家擅自泄露游戏未公开角色,法院裁定诉前禁止披露
阅读提示:
(一)游戏尚未公开的角色信息被内测玩家擅自拍摄并向外披露,运营方能否申请诉前行为保全?本案中,法院明确:游戏未公开角色信息可能构成商业秘密,对擅自披露行为可采取诉前禁令。并明确了四步审查标准,为游戏行业商业秘密的紧急保护提供了司法路径。
(二)本案例为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根据《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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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针对擅自披露游戏未公开角色信息行为提出的诉前行为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审查:一是侵权行为成立的可能性,重点审查申请人对案涉游戏及其角色信息是否享有合法权益,相关角色信息是否可能构成商业秘密(非公知性、价值性、保密性),以及申请人是否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擅自披露角色信息的行为;二是行为保全的紧迫性,包括如果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可能会破坏游戏玩家对游戏平衡性、公平性的感受等游戏体验,降低其对游戏的关注度,并打乱申请人的商业和经营安排,增加经营成本,以及贬损申请人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评价;三是行为保全的必要性,即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四是行为保全的影响,即针对擅自披露游戏未公开角色信息行为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是否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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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一、某铁公司系一款银河冒险策略游戏的运营方,该游戏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经济价值。公司持续进行开发、更新和测试,以提升玩家体验。
二、在相关版本上线前,包括被申请人陈某在内的多名玩家受邀参加游戏内测,并与某铁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对测试内容和画面承担保密义务。
三、内测期间,陈某违反保密协议,擅自使用电子设备对游戏测试内容和画面进行拍摄、录制,并多次向他人披露游戏尚未发布的角色动态形象、技能数值与技能特效等未公开信息。
四、某铁公司认为,游戏尚未公布的角色信息属于商业秘密,陈某一旦进一步披露,将给公司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遂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请求禁止陈某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擅自拍摄、录制的游戏内容。
五、2024年3月2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被申请人陈某不得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其在参与游戏测试过程中擅自拍摄、录制的案涉游戏内容,期限至申请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该案生效之日止。裁定作出后,陈某未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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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经验总结
在商业秘密法律服务领域,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深耕近二十年,专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商业秘密民事纠纷与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案件,具备极为丰富的实战经验。理论研究方面,唐青林律师先后在中国法治出版社出版三部商业秘密专业著作:《商业秘密保护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商业秘密百案评析与企业保密体系建设指南》《商业秘密案件裁判规则——全面梳理中国商业秘密案件司法裁判规则》,系统构建商业秘密司法实务与理论体系。作为长期奋战在一线的专业律师,其经办的多起案件具有标杆意义,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以深厚理论功底与实战业务能力,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提供专业、可落地的法律解决方案。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帮公司保护商业秘密、帮技术人员不踩红线,避免未来发生类似商业秘密诉讼,唐青林律师团队提出如下建议:
(一)对游戏运营方及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建议:
1.与内测玩家签订保密协议。本案中,某铁公司与内测玩家签订了《保密协议》,成为法院认定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相关信息可能构成商业秘密的关键证据。企业应要求所有参与未公开内容测试的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和违约责任。
2.发现泄密行为后果断申请诉前行为保全。诉前行为保全可在诉讼前快速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损害扩大。本案中,某铁公司在发现泄密后及时申请诉前禁令,获得法院支持。权利人应在侵权行为发生后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并申请保全。
3.维护游戏商业价值需重视未公开信息的商业秘密属性。游戏未公开的角色形象、技能数值、特效等信息具有商业价值,且在公开前不为公众所知悉,可能构成商业秘密。企业应将此类信息作为商业秘密加以系统保护。
(二)对游戏测试参与者及潜在侵权人的建议:
1.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擅自拍摄或披露测试内容。参与游戏内测时,应对测试内容和画面严格保密,不得拍摄、录制、传播未公开的游戏信息,否则可能面临诉前禁令和侵权诉讼。
2.认识到泄密行为的法律后果。即使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违反保密协议擅自披露游戏未公开内容,法院仍可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禁止进一步披露,并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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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对司法实践的推进作用和意义
本案在游戏行业未公开信息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对司法实践产生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推进作用:
1.明确游戏未公开角色信息可构成商业秘密
本案确认,游戏未发布的角色形象、技能数值、技能特效等信息,在尚未公开且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情况下,可能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商业秘密。这为游戏行业保护未公开内容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路径。
2.确立游戏泄密行为诉前保全的四步审查标准
本案系统梳理了针对擅自披露游戏未公开信息行为申请诉前保全的审查要素:侵权行为成立的可能性、保全的紧迫性、保全的必要性、保全的影响。这一标准为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可操作指引。
3.强化游戏行业商业秘密的紧急保护
诉前行为保全可快速制止泄密行为,防止损害扩大。本案裁定禁止泄密者进一步披露游戏未公开内容,有效维护了游戏的商业价值,体现了司法对游戏行业创新成果的及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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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前,应当询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因情况紧急或者询问可能影响保全措施执行等情形除外。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驳回申请的,应当向申请人、被申请人送达裁定书。向被申请人送达裁定书可能影响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及时向被申请人送达裁定书,至迟不得超过五日。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申请行为保全的,应当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驳回申请的,应当将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并通知仲裁机构。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的意见》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查诉前行为保全申请,应当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一)申请人的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
(二)不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是否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三)不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
(四)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五)其他应当考量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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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判理由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申请人针对被申请人擅自披露游戏未公开角色信息的行为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法院应否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的意见》(法〔2024〕42号)第十三条规定了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应当综合考量的因素:1. 申请人的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2.不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是否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3.不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4.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5.其他应当考量的因素。
具体到审查针对擅自披露游戏未公开角色信息行为提出的诉前行为保全申请,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把握:一是侵权行为成立的可能性,重点审查申请人对案涉游戏及其角色信息是否享有合法权益,相关角色信息是否可能构成商业秘密(非公知性、价值性、保密性),以及申请人是否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擅自披露角色信息的行为;二是行为保全的紧迫性,即如果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可能会破坏游戏玩家对游戏平衡性、公平性的感受等游戏体验,降低其对游戏的关注度,并打乱申请人的商业和经营安排,以及贬损申请人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评价;三是行为保全的必要性,即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四是行为保全的影响,即针对擅自披露游戏未公开角色信息行为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是否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
本案中,法院经审查认为,第一,申请人对案涉游戏及其角色设计享有合法权益;案涉游戏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商业价值,有关角色尚未对外发布,申请人采取了签订《保密协议》等保密措施,相关信息可能构成商业秘密;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显示被申请人存在违反保密协议擅自披露有关角色信息的行为,故侵权行为成立的可能性较大。第二,被申请人擅自披露游戏未公开角色信息,会使得部分提前获知该信息的游戏玩家,提前对游戏玩法作出调整,造成对其他玩家不公平的局面,破坏玩家对游戏平衡性、公平性的感受;且会破坏游戏新版本内容的完整性,减损游戏的神秘感和新鲜感,降低游戏的受关注度,同时还会打乱申请人原有的宣传、发行等商业安排,增加经营和经济成本,如不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有很大可能会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第三,采取相关保全措施,并不会对被申请人权益造成明显损害,且案涉游戏未公开角色信息亦不具有社会公共产品属性,所涉权益也属私权范畴,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不会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综上,对于申请人提出的诉前行为保全申请,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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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
上海某铁科技有限公司诉陈某申请诉前行为保全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4)沪0115行保2号民事裁定]
*此处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为作者完成文章写作时所在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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