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硬规矩”到“新生态”研究:行业协会商会合并终止的制度进阶与治理转型
——基于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视阈的深度分析
(作者:王连升)
摘要:2026年国务院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修订,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合并与终止的强制性条件,为长期存在的“退出难”“僵而不死”问题立下“硬规矩”。本文超越传统的行政监管视角,从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及产业价值链高质量发展的维度,深度剖析此次修订的制度逻辑与实践意涵。研究发现,合并终止机制的法定化不仅是登记管理技术的完善,更标志着行业协会商会治理从“入口管理”向“全周期治理”的范式转变,其深层指向是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回归服务本源、激活产业价值链协同效能、嵌入社会治理共同体。本文结合机场协会、温州商会等典型案例,提出构建“结构优化—能力重塑—责任嵌入”三位一体的转型路径,为行政法规的制度红利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学理支撑与实践参照。
关键词:行业协会商会;合并终止;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治理;产业价值链
Abstract: In 2026, the State Council revised the "Regulations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Registrat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which for the first time clarified the mandatory conditions for the merger and termination of industry associations and chambers of commerce in the form of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setting "hard rules" for the long-standing problems of "difficulty in exiting" and "rigidity without survival". This article goes beyond the traditional perspective of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and deeply analyzes the institutional logic and practical implications of this revision from the dimension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ocial responsibility governance, and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ial value chain. Research has found that the legalization of the merger termination mechanism not only improves the registration management technology, but also marks a paradigm shift in the governance of industry associations and chambers of commerce from "entrance management" to "full cycle governance". Its deep direction is to promote the return of industry associations and chambers of commerce to the service source, activate the collaborative efficiency of the industrial value chain, and embed them into the social governance community. This article combines typical cases such as the Airport Association and Wenzhou Chamber of Commerce to propose a three in one transformation path of "structural optimization capacity reshaping responsibility embedding", providing theoretical support and practical reference for the transformation of institutional dividends of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into governance effectiveness.
Keywords: Industry associations and chambers of commerce; Termination of merge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ocial responsibility governance; Industrial value chain
一、引言:当“硬规矩”遇上“新治理”
2026年3月,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其中第十九条第二款新增规定:对存在“会员或者机构规模过小、业务领域划分过细、功能作用较弱、业务交叉重叠”等情形的行业协会商会,主管机关“可以要求合并”;对存在“任务已完成、行业调整需要、运转严重失灵、严重扰乱秩序”等情形的,“可以要求终止”。这一被学界和实务界称为“硬规矩”的条款,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退出机制的操作标准与程序路径。
这一修订绝非孤立的技术性调整。它发生在两个宏大背景的交汇点上:一是我国社会组织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全国登记行业协会商会已逾10万家,拥有会员企业超750万家,规模扩张之后的提质增效成为迫切命题;二是高质量发展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行业协会商会作为连接政府、市场与社会的枢纽,其治理效能直接关乎产业链韧性、营商环境优化与社会治理现代化。
本文尝试跳出传统的“登记管理”视角,将此次修订置于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治理与产业价值链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框架中加以审视。核心论点是:合并终止机制的法定化,表面上是为解决“退出难”问题提供法律工具,深层意涵则是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治理从“重准入轻退出”的碎片化监管,走向“全周期治理”的系统性重构;其最终指向,是让行业协会商会真正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推动者、社会责任治理的践行者、产业价值链升级的赋能者。
二、理论框架:行业协会商会治理的三重维度
(一)可持续发展:从组织存续到价值创造
可持续发展理念最初关注企业层面的环境、社会与治理(ESG)表现,但近年来已延伸至社会组织领域。对于行业协会商会而言,可持续发展包含两个层面:一是组织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即摆脱对行政资源或会费收入的单一依赖,形成自我造血与能力迭代的内生机制;二是推动行业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即通过标准制定、技术创新、绿色转型等路径,引导会员企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两者互为表里:自身羸弱的协会无力引领行业转型,脱离行业需求的协会终将失去存在价值。
(二)社会责任治理:从个体自律到行业共治
行业协会商会的社会责任具有独特的“双重属性”:一方面,作为社会组织,其自身运作需要遵循非营利性、透明度、民主治理等责任底线;另一方面,作为行业共同体,它承担着引导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元治理”职能。正如浙江省人大代表梁孝克在调研中指出,行业协会应“参与慈善捐赠等第三次分配活动,在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共同富裕中主动作为”。这意味着,社会责任治理不是外在附加的要求,而是行业协会商会合法性建构的核心维度——只有展现对更广泛社会利益的关切,才能获得持续的社会认可与政策信任。
(三)产业价值链高质量发展:从“脱钩”到“赋能”
2015年启动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核心目标是实现“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脱钩解决了“依附性”问题,但“独立性”之后如何“有作为”?这要求行业协会商会重新定位自身在产业价值链中的功能。理想的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是产业链的“织网者”——通过信息共享、标准协同、技术扩散、市场开拓,降低产业链交易成本,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换言之,其价值不在于自身规模大小,而在于能否成为产业链“不可或缺的节点”。
将上述三重维度叠加观察,可以发现一个内在逻辑链条:只有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组织,才能持续履行社会责任;只有真正履行社会责任的组织,才能获得产业价值链各环节的信任;只有深度嵌入产业价值链的组织,才能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而这一切的前提,是组织自身的“健康度”——这正是2026年修订条例的核心关切。
三、制度剖析:合并终止“硬规矩”的深层逻辑
(一)文本解读:三类情形的规制意图
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列举了可以要求合并的五种情形(规模过小、划分过细、功能较弱、交叉重叠)和要求终止的四种情形(任务完成、行业调整、运转失灵、扰乱秩序)。从规制意图看,这些情形覆盖了行业协会商会“亚健康”的主要类型:
· 结构性冗余(规模过小、划分过细、交叉重叠)指向的是早期“一业多会”“一地多会”无序发展留下的历史包袱。这些组织不仅难以形成服务能力,反而因争抢会员、重复办展等造成行业内耗。
· 功能性失效(功能较弱、任务完成、运转失灵)指向的是组织空壳化问题。调研显示,部分地区近六成商协会未参与社会组织评级,44.9%未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大量组织处于“休眠”状态。
· 秩序性失范(严重扰乱秩序)则剑指少数利用行政余威或市场优势违规敛财、强制收费的“红顶中介”变种。
(二)制度创新:从“自主退出”到“强制出清”
修订前的条例虽规定社会团体可因“完成宗旨”“自行解散”等原因申请注销,但将启动权完全留给组织自身。这在实践中形成了“三难”困境:僵尸组织清理难——理事会已瘫痪,无人申请注销;问题组织处置难——虽有违法违规行为,但未达吊销程度;冗余组织整合难——明知重叠却缺乏强制合并的法律依据。
此次修订实现了三重突破:第一,启动主体多元化,除业务主管单位外,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均可要求合并或终止;第二,程序路径清晰化,明确由主管机关制定方案、登记机关审核办理,对“难以自主办理”的,可直接由机关提出注销;第三,责任链条闭环化,增加法院指定清算、未及时清算追责等条款。这标志着行业协会商会治理从“依赖组织自觉”转向“基于制度约束”,真正实现了全周期覆盖。
(三)规制逻辑: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的底线保障
透过条文看本质,合并终止机制的“硬规矩”实则是为行业协会商会设定了两条不可逾越的底线:
一是可持续发展的组织底线。“运转严重失灵”“内部管理不力导致运转失灵”(新增处罚情形)等表述,直指治理结构的有效性。现代社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权力制衡、民主决策、财务透明,当这些制度基础崩塌时,组织便丧失了存在的合法性。温州工商联探索的“退出机制改革”,正是通过划定退出标准、优化退出流程,构建“可进可退”的良好生态。
二是社会责任的功能底线。“任务已完成”“行业调整需要”等情形提示我们:行业协会商会的价值不在于“存在”,而在于“有用”。当产业发展阶段跃迁、技术路线更迭、市场需求变化后,旧有组织的功能定位可能已丧失意义。坚持让其“留”,反而不利于新力量的生长。这种“功能主义”的规制逻辑,将社会责任从道德倡导转化为制度约束——无法为行业创造价值的组织,理应退出。
四、实践困境:退出难背后的深层症结
制度设计的善意能否转化为治理效能,取决于对现实困境的精准回应。当前行业协会商会的“退出难”,折射出更深层的结构性矛盾。
(一)“脱钩不彻底”留下的历史包袱
尽管脱钩改革已推进多年,但部分地方协会仍存在“形脱实不脱”问题。有的协会与原主管机关利益勾连,成为退休干部“发挥余热”的安置地;有的利用行政影响力开展垄断性服务,形成“二政府”式利益格局。这类组织即便功能萎缩,也因背后复杂的利益关系而难以整合或清退。调查发现,一些市县领导退休后专门成立协会“预留后路”,甚至出现“前脚退、后脚进”的违规任职现象。这种“藕断丝连”使得市场化的优胜劣汰机制失灵。
(二)“自我造血”不足导致的治理空转
脱离财政拨款后,许多行业协会商会陷入“会费依赖—服务弱化—会员流失—会费上涨”的恶性循环。数据显示,部分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在2人以下的占比高达77.9%,近60%的工作人员无专业职称。薄弱的组织基础导致内部治理流于形式:换届选举走过场、重大决策不透明、财务公开不到位。在此情形下,即便理事会希望推动组织转型或合并,也缺乏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群众基础。
(三)“责任悬浮”引发的认同危机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与会员企业之间形成了“信任赤字”。当协会的主要精力用于收取会费、组织考察、承接政府课题,却无法在行业自律、技术攻关、市场开拓等关键领域提供有效服务时,会员的认同感便会流失。一些企业甚至提出“退出律师协会”的诉求,质疑会费使用的透明度。这种“责任悬浮”状态,使组织丧失了凝聚行业共识、推动集体行动的能力——而这恰恰是产业价值链协同治理的核心前提。
五、治理转型:从“硬规矩”到“新生态”
破解上述困境,需要在严格执行合并终止“硬规矩”的同时,推动更深层的治理转型,将制度压力转化为组织进化的动力。以下从结构优化、能力重塑、责任嵌入三个维度展开分析。
(一)结构优化:构建产业价值链导向的布局机制
合并终止不是目的,优化结构才是根本。条例赋予主管机关“要求合并”的权力,为产业价值链导向的布局调整提供了法律工具。
一是推动细分领域整合,提升规模经济效应。 对于“划分过细”“交叉重叠”的协会,可参照重庆提出的“整合重叠分散类”思路,推动电子、消费品、餐饮等细分领域协会合并。温州在汽车零部件、新能源、电气等“5+5”重点产业均组建相应商会,形成与产业集群相匹配的协会布局,这一经验值得推广。
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配产业迭代需求。 产业发展有其生命周期,新兴领域需要培育新协会,衰退领域则需要引导老协会转型或退出。浙江探索的“重点培育名录”制度,对基础好、活力强的协会给予政策倾斜,对作用不明显的建立“同类合并或退出机制”,体现了“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理念。
三是预留新兴领域空间,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条例修订后,清退低效冗余协会释放的社会资源,可投向人工智能、绿色低碳、生命健康等新赛道。重庆提出“前瞻布局一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新质生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的协会,正是这一思路的体现。
(二)能力重塑:市场化服务与社会化生存的平衡
“硬规矩”倒逼行业协会商会回答一个根本问题:脱离行政依托后,核心竞争力从何而来?实践表明,成功转型的协会往往实现了三重能力的平衡。
一是专业化服务能力。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构建的“基本服务保基础、公共服务促治理、增值服务强能力”三维服务体系,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范式。该协会在会费减免超亿元的同时,通过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行业培训、咨询服务等增值服务实现自我造血,盈余全部用于补充基本服务缺口。这一案例证明:非营利属性与市场化服务并不矛盾,关键在于盈余是否用于宗旨事业。
二是数字化治理能力。 温州开发的“商会管理”数字化平台,实现换届申请、活动报备、工作评估的全流程线上办理,将换届办理时长缩短三分之一。数字化不仅提升效率,更重要的功能是倒逼规范化——流程线上化意味着过程留痕、责任可溯,为内部治理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是资源整合能力。 行业协会商会的独特价值在于“织网”——链接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多方资源。温州鞋革行业协会构建的集采平台,将采购目录企业从20家增至300多家,月销售额从70万涨至3000多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8%-10%。这种“平台化”转型,使协会从“服务提供者”升级为“生态构建者”。
(三)责任嵌入:将社会责任治理内化为组织基因
合并终止“硬规矩”的深层指向,是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真正成为社会责任治理的主体。这需要在三个层面实现“责任嵌入”:
一是组织治理的责任嵌入。 落实条例关于“内部管理不力导致运转失灵”可予处罚的规定,要求协会建立健全民主决策、信息公开、利益冲突回避等制度。温州探索的会长人选综合评价、八部门联审、党组织书记政审等机制,为选优配强负责人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行业自律的责任嵌入。 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在破解“内卷式”恶性竞争、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中发挥作用。温州电气行业协会发布“抵制内卷倡议书”,包装印刷行业协会探索建立产能预警机制,都是行业层面责任治理的有益尝试。
三是社会价值创造的责任嵌入。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乡村振兴、公益慈善、绿色发展等公共事务。这不仅是履行社会责任,更是拓展组织生存空间——在服务国家战略中彰显自身价值,在回应社会关切中赢得公众信任。
六、结论:走向“有使命的存在”
2026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修订,以“合并终止”这一看似具体的制度调整,撬动了行业协会商会治理的深层变革。透过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治理、产业价值链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棱镜可以看出,这场变革的核心指向是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从“行政附庸”走向“市场主体”,从“被动合规”走向“主动治理”,从“个体存在”走向“生态节点”。
“硬规矩”划定了底线,但真正决定行业协会商会未来的,是其能否回应一个根本追问:在政府与市场之间,社会组织的独特价值究竟是什么?本文的答案是:做“有使命的存在”——在服务会员中体现专业价值,在推动转型中彰显引领价值,在回馈社会中升华道义价值。只有当每一个行业协会商会都能在这样的追问中找到自己的答案,行政法规的制度红利才能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社会动力。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关于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832号)[A]. 2026-03-12.
[2]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 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方向的认识与实践[N]. 中国社会组织, 2025-11-下.
[3] 梁孝克. 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走深走实[N]. 中国县域经济报, 2026-01-17.
[4] 张超, 王博. 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创新升级赋能高质量发展[N]. 重庆日报, 2025-12-29.
[5] 温州市工商联. 围绕“三个一”要求 探索打造现代化商会体系[EB/OL]. 温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2025-11-27.
[6]“藕断丝连”暗搞利益输送 前脚退休后脚去“挂名”——部分地方协会商会脱钩不彻底问题调查[N]. 经济参考报, 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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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连升,研究员,深耕社会责任(CSR、ESG)标准化与可持续发展、供应链管理(供应链责任追溯等)及政产学研用媒利益相关方的CSR影响,绿色金融与产业实践应用、新型工业化与品牌影响力提升等领域的实践研究与标准化落实工作。推进电子信息行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研究和实践性工作,持续提升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服务能力,支撑工信部企业社会责任朋友圈进一步夯实。基于中国企业实践和全球商业环境变迁的优先级,提出的“三层利益相关方”理论,重构了企业利益相关方。提出"责任闭环"哲学本体论、"价值沉默"战略方法论、"CSR为魂,ESG为体"价值论。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战略合作部部长。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报告》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2021、2022、2023、2024、2025,《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要点》2021、2022、2023、2024、2025、2026编委兼总编辑。
自2019年入职协会,加入工业和信息化系统。
期间:支撑完成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社会责任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撑专项、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社会责任热点问题跟踪研究支撑专项、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建设支撑专项、工业和信息化合规体系建设支撑、工业和信息化部合规监管工作推进试点专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及标准化工作专项等课题40余个。提出“精标准、强评测、铸品牌,聚技术、合服务、赋发展”的合作共赢模式。主导编制或参与多项行业关键标准,如《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指南》(SJ/T 16000-2026),《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治理评价指标体系》(T/CESA 16003),《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存储设备》(T/CESA 1258)等绿色制造标准,《信息技术 开源治理》(T/CESA 1270.1)规范开源技术应用中的责任管理系列标准,覆盖ESG治理、绿色制造、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参与起草IPC-1401B《电子行业ESG管理体系》等国际标准。2026年,三项电子信息行业ESG行业标准在研,本年度立项论证,预计2027年发布。
策划组织统筹项目: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国电子信息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水平评测”,累计评测企业2000余家。第八、九、十、十一届“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年会”、2021、2022、2023、2025绿色供应链高峰论坛,打造“国际视野 中国实践”的交流平台。2020、2021、2022、2023、2024、2025联合国妇女署赋能职业女性职业发展项目,推动女性职工职业发展与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水平能力水平提高。主导编制发布《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报告》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2021、2022、2023、2024、2025,《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要点》2021、2022、2023、2024、2025、2026。
核心言论:《金融电子化》杂志发表《浅谈绿色金融在电子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中的矛与盾》,《信息技术与标准化》杂志发表《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标准化研究》,《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杂志发表《以标准建设引领行业长远发展---谈新版《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指南》的谋与变》,《中国工业和信息化》杂志发表《电子信息产业ESG治理的价值链穿透实践研究》等研究成果。
中国知网发表《论联合国的企业社会责任》《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企业社会责任》《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论欧美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论北京市的企业社会责任》《论长三角经济带的企业社会责任》《论上海市的企业社会责任》《论天津市的企业社会责任》《论深圳市的企业社会责任》《论重庆市的企业社会责任》《女性供应商在产供链价值重构与产业发展战略中的深层作用与实践路径研究》《从“智能肌体”到“产业神经”:2025中国智能制造的系统性跃迁与实践路径研究》《“十五五”时期中国电子信息行业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政产学研用协同的机遇、挑战与路径研究》《全球供应链ESG风险与出海企业的责任供应链管理:深层次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欧洲供应链治理新范式: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的“硬约束”与“软共识”研究》《2025年度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深层次剖析》《全球交易所社会责任治理与产供链企业溯源管理的协同演进:理论、实践与制度创新研究》《标准引领与系统变革:中国电子产业女性职业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治理路径研究》《超越边界:企业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的“共享治理2.0”模式建构研究》《创新生态失衡与组织认知陷阱:中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路径研究》《河南省汝阳县从扶贫帮扶到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基于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的双重视角研究》《从边缘到核心:双重约束下电子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范式重塑研究》《数字时代的性别重构:电子信息行业性别平等与职业女性可持续发展赋能路径研究》《科技与自然的和解:台积电水资源闭环管理体系的深度解构及其对全球高耗能产业绿色转型的启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范式重构:上交所《规范运作指引(2025年修订)》的深度解读与实践路径》《责任共生机制:构建人类未来可持续价值创造的伦理与实践框架研究》《全球视野下的中国企业信誉构建:社会责任、品牌傲慢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深度剖析》《“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全球实践、多维影响与未来路径研究》《中国绿色电力证书(GEC)体系的深层次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从国内闭环到国际互认》《《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指南》SJ/T 16000-2016版本的实践逻辑、多维价值与行业革新路径:基于标准解读与企业实践的分析研究》《从合规到核心竞争力:绿色供应链管理的CSR治理与实践路径研究《超越工具理性:王连升思想体系的跨行业验证、动态平衡与技术重塑》《从“技术驱动”到“责任引领”: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社会责任治理的演进、挑战与优化路径》《“不出海,就出局”:集体误判、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基于中国出海企业的深层次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国有资产法》出台背景下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的深层次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J/T 11728-2018)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的学术研究》《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战略路径与创新实践:基于“十五五”规划背景的深度剖析研究》《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与可持续发展:多维透视与实践创新研究》《工信部下属198个学协会社会责任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深层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的中国实践:基于中电标协社责委的机制创新与ESG融合路径》《从合规到赋能:中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的范式演进与实践路径研究》《科技企业社会责任治理的范式革新、多维整合与实践路径研究》《全球多极化格局下的中国知识产权治理:绩效跃升、结构审视与战略前瞻研究》《新型工业化视角下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的路径探索——基于工信部2026年重点工作的深度分析》《从价值觉醒到生态共治:王连升思想视域下中国互联网巨头的ESG治理范式重构》《企业ESG赋能人工智能创新的机制与路径研究:走向可持续的智能未来》《标准价值、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深层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从工具理性到价值自觉:基于王连升思想体系的联想集团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深层次剖析》《ESG绩效与财务绩效、创新绩效的量化关系研究:基于行业与规模异质性的深层次剖析》《人工智能产业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的深度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基于2025北京人工智能产业大会的观察与思考》《市场监管总局政策调整的深层次解读:基于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视角的企业“标准机遇”研究》《基于工信部2026年十大任务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深层次剖析与实践路径》《我国首部大模型国家标准实施: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的深层次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植根本土,面向全球:王连升CSR-ESG思想体系的深度剖析、前沿应用与全球治理融合研究》《从责任闭环到价值自觉:王连升本土化思想在新兴治理领域的理论构建与实践智慧研究》《数字化健康管理的ESG价值重构:基于王连升思想体系的实践路径研究》《企业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的关键因素:深层次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创新驱动下的战略转型、财务绩效与技术实践研究》《从本土实践到全球引领:中国ESG创新的深度演进与全球化价值研究》《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深层次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王连升可持续商业与企业社会责任思想体系“战略罗盘与价值共生”研究》《基于标杆案例的深度剖析,国内ESG卓越企业实践路径解析与研究》《网络安全企业的责任闭环:基于王连升思想体系的天融信ESG实践深度剖析研究》《国内ESG卓越企业实践路径解析:以台达为标杆的可持续发展样本》等400余篇科研成果。
诗词作品:《春潮》《旧时痕》《清浅》《试新汤》《与君书》《藏春》《问前尘》《且暂停》《只自知》《小桥边》《一季春》《作鲸吟》《月满庭》《春夜》《笑青天》《春风语》《花间睡》《笑看人间》《解我痴》《天未许》《红豆》《任风刃》《忆霓裳》《春风度》《钓晚秋》《无凭》《小楼东》《两轻盈》《不诗情》《千山瘦》《少年游》《有春申》《作涟漪》《迷津渡》《写九重》《海天东》《种心田》《春山皱》《瓮头春》《两相将》《人杳杳》《同归未》《谁渡桥》《几万重》《灯瘦尽》《作新河》《堕荒城》《碎琉璃》《春来处》《梅花落》《东君主》等。
歌词作品:《恰少年》 《四十》《问天》《佛不渡我》《空》《梦想》《碎金成佛》《水调歌头·ESG 报告》《换了人间》《踏莎行·问情》《沉醉东风》《青金石手》、《长安街的卖花声》、《渡船上的沉默》、《泥胎剥落》、《染坊雨夜》《女儿》、《儿子》、《小人物》等。
兼任:
北京ESG研究院专家顾问
上海市计算机行业协会 特聘顾问
全球电子协会亚洲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副主席委员
参与中欧企业社会责任圆桌论坛、IPC中国电子制造业年会等国内国际会议的主旨发言或对话,阐述了产业在绿色金融、绿色供应链和绿色投资领域的实践研究。
连续20年坚持知识公益,已有超过710万人次享受了知识公益的专业帮扶。
2020-2025年间,被评为
“2021年度中国产业研究突出贡献者”
“2022年度电子信息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年度突出贡献者”
“2024年度全球电子协会亚洲标准委员会杰出服务服务个人”
“2025全球电子协会亚洲标委会杰出服务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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