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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革”前夜的中国》[人民出版社2007年12月版]
原题:“包产到户”的兴衰
作者:罗平汉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安徽曾是最积极的省份之一,结果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农村发生大面积的饥荒,并出现了严重的非正常死亡。据《当代中国的安徽》(苏桦、侯永主编,当代中国出版社,1992年)一书所载:1957年年底,安徽全省农村人口为3064万人,到1960年年底,只有2557万人,减少了487万人。1960年与1959年相比,全国总人口净减少了1000万人。
1960年冬,在中共中央召开的一次各中央局书记会议上,曾希圣听毛泽东说,“可以把高级社时期实行田间管理农活包工到户的办法恢复起来”,他很受启发,认为恢复农村经济可以考虑走“包产到户”的路子。
1961年2月,安徽省委书记处召开会议,研究包产到户问题。会上,曾希圣提出了“按劳动力分包耕地,按实产粮食记工分”的联产到户责任制的新办法。省委书记处研究后同意试行这个办法,但考虑到这个办法虽然没有“包产到户”之名,却是行“包产到户”之实,而大家对庐山会议后将“包产到户”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而大加批判记忆犹新,建议先请示一下华东局第一书记柯庆施,看看他的态度。柯庆施对这件事也拿不准,答复说,这个办法不推广,每个县先搞一个典型试验一下。
2月下旬,安徽省委通过对合肥市郊的蜀山公社井岗大队南新庄生产队的试点,认为联产到户具有诸多好处。随后,根据曾希圣的意见,安徽省委作出了《关于推行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人办法的意见》,下发到各地、市、县委。3月中旬,安徽每个县都搞起了一两个“责任田”试验点,一些社队则干脆自发地搞起“责任田”。在不长的时间里,全省搞“责任田”的生产队达到了39.2%。
随后,曾希圣到广州参加“三南会议”时,向毛泽东汇报了“责任田”的情况。此时,毛泽东正在全力探索如何解决队与队、社员与社员间的平均主义问题,所以对曾希圣说:“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曾立即打电话告诉省委说:“现在已经通天了,可以搞。”
过了几天,毛泽东又通过柯庆施转告曾希圣说:可以在小范围试验。同年7月,曾希圣又到蚌埠就“田间管理责任制”问题向途经这里的毛泽东作了汇报,并再次讲到了实行这种办法的好处。毛泽东表示:“你们认为没有毛病就可以普遍扩大。”“如果责任田确有好处,可以多搞一点。”
毛泽东认为安徽“责任田”“可以多搞一点”并不是表明他已经认同了“责任田”,而是此时他正在为解决人民公社内部的两个平均主义问题寻求办法。在他看来,安徽“责任田”也不失为一种解决两个平均主义问题的探索,可以一试。
有了毛泽东这个表态,安徽全省的“责任田”迅速发展。1961年8月中旬,实行“责任田”的生产队达到了74.8%,10月中旬增加到84.4%。到年底,则更是增加到91.1%。
这年9月,毛泽东通过邯郸谈话会,从河北一些地方“分配大包干”中得到启发,并决定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这也使得他对安徽“责任田”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如果说,此前他还认为“责任田”也不妨是一种解决公社内部平均主义的试验,那么,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后,他认为已经找到了克服公社内部平均主义的根本途径,就没有必要搞“责任田”一类了。
虽然安徽省委一再强调,他们的“田间管理责任制”不是“包产到户”,不是单干,但其本质还是搞的“包产到户”,而在毛泽东看来,搞“包产到户”就会有滑向单干的危险。1960年年底以后,毛泽东为解决人民公社问题付出了很多的精力,在他的努力下,中共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是毛泽东调整人民公社体制的底线,他认为不能再退了,再退就退到了分田单干的道路上去了。
毛泽东这种态度的变化,从1961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中可以看出来。指示中说:“目前在个别地方出现的包产到户和一些变相单干的做法,都是不符合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原则的,因而也是不正确的。在这类地方,应当通过改进工作,办好集体经济,并且进行细致的说服教育,逐步地引导农民把这些做法改变过来。”
1961年12月中旬,毛泽东将曾希圣找到江苏无锡,以商量的口吻说,有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是否还要搞“责任田”?又说,生产恢复了,是否把这个办法变回来?曾希圣说:群众刚刚尝到甜头,是否让群众再搞一段时间。毛泽东听后没有再说什么,但他对不要再搞“责任田”的态度其实已经明朗了。
在安徽大搞“责任田”时,其他一些地方也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包产到户。
1961年9月,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在一份关于各地贯彻执行“农业六十条”情况简报中说:“在一部分生产力破坏严重的地区,相当一部分干部和农民对于集体生产丧失信心,以致发展到‘按劳分田’‘包产到户’‘分口粮田’等变相恢复单干现象。……更值得注意的,是推行‘包产到户’的做法,尽管这种地区并不占多数,表现形式和具体做法上也各有不同,但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差不多每个省、市、区都有发现。个别地方则是有领导地自上而下地执行这种做法。”可见,当时以各种形式实行包产到户的,并非个别现象。
1962年初的“七千人大会”后期,按照毛泽东提出的要把大会开成“出气会”的要求,各代表团纷纷开展了自我批评。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安徽“五风”比较严重,曾希圣在会上受到了批判,遭到了撤职处分。结果,曾希圣推行“责任田”也被连带批判,说“责任田”是“犯了方向性的严重错误”,“带有修正主义色彩”。
新的安徽省委成立后,立即着手纠正“责任田”,但“责任田”得到了安徽广大农民的拥护,在新省委大张旗鼓地纠正“责任田”时,作了一份调查,仍有10%左右的社员,主张继续搞包产到户,不愿改正“责任田”;有20%左右的社员不愿搞“责任田”,这些人主要是干部、党团员、积极分子、困难户和劳动力少技术差的户;其余70%的社员处在中间状态。当然,这个统计数字未必可靠,但即使是这10%和70%,也说明推行“责任田”是深得人心的。
与此同时,党内亦有相当多的干部认为,“包产到户”是克服生产队内部社员之间平均主义的有效形式,因而以各种方式支持“包产到户”。
“七千人大会”后,安徽强行纠正“责任田”的做法,许多干部虽不能公开反对,但内心不赞成这一做法。1962年4月,宿县符离集区委书记武念慈给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写信,向他保荐“责任田”。信中说,符离集区从1961年3月开始试行“责任田”,当年粮食增产18%,深受干部群众欢迎。对于省委纠正“责任田”的决议,区委的干部进行了多次学习和讨论,思想仍然不通。这封信引起了邓子恢的重视,乃派农村工作部副部长王观澜带领调查组前往安徽当涂调查。
6月中旬,邓子恢收到了王观澜报送来的《当涂县责任田的情况调查》。报告中说,“责任田”做到了生产资料、生产计划、劳动力、分配和上交任务“五统一”,把农民的个人利益和集体经济紧密结合起来,社员的生产热情空前高涨,对恢复生产起了积极作用。邓子恢看了调查报告后认为,既然大多数“责任田”不涉及所有制问题,只是集体经营管理的一种形式,就不应加以否定,而应总结经验,加以提高。为了稳妥起见,他又让调查组到符离集所在的宿县调查,结果调查组得出了与当涂调查相同的结论,并且反映当地的干部纷纷要求允许他们试三年,等粮食过了关再改过来。
看了这些报告,结合自己对“包产到户”问题的了解和思考,邓子恢认为“包产到户”是可行的。7月11日,邓子恢到中共中央高级党校作关于农业问题的报告,着重讲了生产责任制的问题。他指出,现在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大部分没有搞好,主要是社员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责任制没有建立起来;不能因材使用,分工合作。他认为,农村生产责任制不和产量结合是很难包到户的。因此,他强调:“不能把作为田间管理责任制的‘包产到户’认为是单干,虽然没有统一搞,但土地、生产资料是集体所有,不是个体经济,作为田间管理包到户,超产奖励这是允许的。”
当时,党内高层赞成“包产到户”的,并非只有邓子恢一人。
“七千人大会”后,受毛泽东委派,田家英率调查组到湖南进行贯彻执行“农业六十条”情况的调查。调查组调查了毛泽东家乡湘潭的韶山南岸生产队,毛泽东外祖父家湘乡的大坪大队和刘少奇家乡宁乡的炭子冲大队。调查组一进韶山,就发现群众普遍要求“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而且呼声很高。对这一情况,田家英没有思想准备,在一年前的广州会议上,他还是明确地反对“包产到户”的。通过进一步调查讨论,田家英一方面觉得搞“包产到户”明显对恢复生产有利,但另一方面又觉得这个问题重大,不能轻举妄动,因为韶山是个特殊的地方,对全国影响很大。
带着这种矛盾的心情,田家英前往上海向毛泽东汇报。结果,毛泽东说:“我们是要走群众路线的,但有的时候,也不能完全听群众的,比如要搞‘包产到户’就不能听。”而此时也在上海的陈云看了调查报告后,却评价说:“观点鲜明。”
从上海回来后,田家英又到韶山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调查,于6月底回到北京,将调查的情况向刘少奇作了汇报。刘少奇对“包产到户”内心是赞成的。1961年4、5月间,他在湖南宁乡调查时针对“包产到户”问题就讲过,“有些零星生产可以包产到户”,例如田塍、荒地等。所以田家英的汇报刚开个头,就被刘少奇打断了。刘说:“现在情况已经明了了。”接着就提出关于实行“包产到户”的主张,并且详细地讲了对当时形势的看法。当田问可不可以将他这些意见报告毛泽东时,刘干脆地说:“可以。”
邓小平对“包产到户”也是赞成的。1962年6月下旬,中共中央书记处听取华东局农村办公室的汇报,华东局认为安徽搞“责任田”就是单干,是方向性错误。会上,赞成和反对的意见各占一半。邓小平说:在农民生活困难的地区,可以采取多种办法,安徽省的同志说,“不管黑猫黄猫,能逮住老鼠就是好猫”,这话有一定的道理。“责任田”是新生事物,可以试试看。
7月7日,邓小平在接见出席共青团三届七中全会的全体与会者时说,现在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如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到田”“五统一”,等等。以各种形式“包产到户”的恐怕不只是百分之二十,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应该是百家争鸣,大家出主意,最后找出个办法来。他还说:“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他进一步指出,就是有些“包产到户”的,要使他们合法化。在这里,邓小平对“包产到户”的倾向性是不言而喻的。
1962年夏,从上至国家主席、党的副主席、总书记,下至基层干部和群众,都把“包产到户”当作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解决生产队内部平均主义的良方,但是“包产到户”到底能不能公开合法,还有一个必经的关口,就是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上的表态。因为自“大跃进”以来,党内生活已不大正常。“大跃进”之初,毛泽东对主张“反冒进”的周恩来、陈云等人的批评,庐山会议对彭德怀的批判,使党内的民主决策机制遭到破坏。在重大问题上,最终的决定权在毛泽东那里。
然而,毛泽东却并不看好“包产到户”。在他看来,有了“农业六十条”,又有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人民公社的问题就已经解决。搞“包产到户”就是搞单干,这也就是在农村要走资本主义道路。毛泽东对人民公社内部的平均主义是反对的,所以他才决定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但他又认为,生产队内部又不能没有一点平均主义,不能搞彻底的按劳分配,否则就不能给贫苦农民以适当的照顾,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农村的两极分化。毛泽东对农民尤其是贫苦农民有着深厚的感情,对他们的处境十分同情。搞互助合作,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就是为了避免农村的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毛泽东认为,如果在共产党领导下,农民仍然穷的穷、富的富,那就有悖领导农民革命的初衷,搞“包产到户”就会产生这样的后果。
1962年7月初,毛泽东从外地回到北京。7月6日,陈云致信毛泽东,希望就恢复农业的有关问题同他交换意见。当天下午,毛泽东就找陈云谈话。陈云阐述了个体经营与合作经济在我国农村相当长的时间内还要并存的问题,认为当前要注意发挥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以克服困难。陈云还说,分田到户不会引起两极分化,不会影响征购,恢复只要四年,否则要八年。当时毛泽东没有表态。但第二天传出消息说,毛泽东很生气,严厉批评说,“分田单干”是瓦解集体经济,是修正主义。
陈云从此不再谈“包产到户”的问题。
接着,毛泽东约见了田家英。田在汇报中说,全国各地已经实行“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农民,约占30%,而且还在继续发展,与其让农民自发搞,不如有领导地搞活经济。将来实行的结果,“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的可能达到40%,另有60%是集体的和半集体的。搞“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是临时的措施,等生产恢复了,再把他们重新引导到集体经济。田汇报完后,毛泽东突然问田:你是主张集体经济为主,还是以个体经济为主?又问是田个人的意见,还是其他人的意见。田回答说是个人的意见。对此,毛泽东没有表态。
没有表态本身就是一种表态。
1962年8月6日至8月下旬,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开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农业、财贸、城市等方面的问题。北戴河会议开幕的当天,毛泽东就提出了阶级、形势和矛盾等问题。他说,现在有那么一股风,不要合作社了,越是上层,风越大。阶级还要分层。小资产阶级就是要分阶层的。可以分为富裕阶层,比较贫的阶层,还有中间阶层。资产阶级、地主富农要争夺小资产阶级搞单干,无产阶级如果不注意,集体化就不能巩固。因为小资产阶级有富裕阶层存在,闹单干的可能性就长期存在,这是单干的社会基础。
从此,党内高层再没有了赞成“包产到户”的声音。
北戴河会议后接着召开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会上,毛泽东把党内一些认识上的分歧,当作阶级斗争的反映,提出了所谓“黑暗风”“单干风”和“翻案风”问题,并强调,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历史时期,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道路的斗争。阶级斗争和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问题,从现在起,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全会接受了毛泽东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这就为党的指导思想向“左”倾错误方向发展,作了理论准备。
八届十中全会后,各地相继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同时大力进行“包产到户”的纠正工作,一度沸沸扬扬的“包产到户”不久就销声匿迹了。
作者简介
罗平汉,1963年8月生,湖南省安化县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原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主要从事中共党史的教学与研究,著有《决胜——解放战争何以胜利》《农村人民公社史》《回看毛泽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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