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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承典律师事务所来军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扎实。通过东莞M某职务侵占案、小微企业主R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展示其辩护能力。他精准分析、善用法律、有效沟通,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提供了参考。
"刑事辩护工作意义重大,每一起案件的成功处理,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自由和权益,更在推动社会法治建设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陕西承典律师事务所的来军律师,便是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卓越能力的专业律师,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成功破获多起疑难刑事案件。
来军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曾是安康市法考A证第一名。他不仅拥有企业经营实务背景,对刑事诉讼全流程了如指掌,还专注于企业经营类法律业务。在企业家、企业员工涉经济犯罪案件辩护方面,来军律师有着独特的优势,并且熟悉民刑交叉案件的裁判规则。同时,他还担任陕西省律协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安康市律协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等重要职务。
接下来,我们通过两个典型案例,看看来军律师是如何为当事人化解难题的。
职务侵占罪:黄金37天内成功取保候审
东莞某企业业务员工M某,在工作期间增设中间交易环节赚取差价,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刑事拘留,羁押于东莞某看守所,涉案指控金额达6.6万元。家属心急如焚,紧急委托来军律师担任侦查阶段的辩护人。此时,当事人已被关押多日,家属担心一旦案件移送检察院批捕,之后就更难取保候审了。
来军律师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多次会见M某。他仔细梳理交易流水、资金往来和公司财务记录,精准锁定四个核心辩点,并撰写了专业的书面辩护意见提交给办案单位。其一,法律适用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涉案行为发生在2025年,而2026年新司法解释下调了入罪标准,该标准不具备溯及力,应适用旧规6万元的入罪标准。而且,涉案款项中有2.3万元为客户已交付公司的货款,应予以剔除,如此一来,实际涉案金额刚刚临界入罪线,不宜直接定罪。其二,纠正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本案属于虚增交易环节赚差价的情形,依据最高法参考案例,犯罪金额应以行为人实际非法获利计算,而M某的实际获利远低于6万元的入罪门槛。其三,全案具备从宽情节。M某是初犯,没有任何前科,案发后主动退还了5万元,被害单位也出具了书面刑事谅解书,企业的经济损失已全部得到弥补,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都极低。其四,要区分立案标准与定罪标准,3万元仅仅是立案的程序性门槛,审判定罪的实体标准仍然是6万元。对于临界金额的案件,应秉持刑法谦抑原则,优先通过民事途径化解企业纠纷。
来军律师还多次与承办民警当面沟通,同步提交同类不起诉司法判例,逐一指出本案存在的证据瑕疵与法律适用问题。最终,办案机关全面采纳了他的辩护观点,经过对资金流水、交易记录的核查,认定本案数额认定存在疑问,情节显著轻微。在当事人刑事拘留第28天,公安机关作出了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M某解除羁押,办理取保候审手续,M某得以顺利走出看守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退侦
小微企业经营者R某,为了拓展业务采购了10万条会展客户联系方式,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侦查终结,并移送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机关指控R某非法获取普通公民个人信息十万条,涉案情节严重,拟提起公诉。家属随后委托来军律师担任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
来军律师全面查阅卷宗,多次会见R某核实案情,细心梳理出全案的证据漏洞,并撰写了完整的书面辩护意见提交给检察院。其核心辩护观点分为四层:涉案信息大多是展会主动留存的名片、企查查公开的工商商务信息,属于权利人自愿公开的内容,不具备刑法意义上“非法获取”的要件;R某采购信息仅用于自身合法经营,并未转售扩散,指控其获利3万元未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5万元入罪标准,不满足“情节严重”的条件;10万条数据中存在大量重复、停机失效、仅为企业工商联络信息的情况,办案机关未剔除这些无效数据,涉案信息数量的认定事实不清;R某是初犯,坦白且认罪认罚,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应对民营企业轻微涉经营类案件从宽处理。同时,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提交同类不起诉判例来佐证观点,指出本案定罪的关键证据存在重大瑕疵。
承办检察官充分采纳了辩护意见,认为本案在涉案信息属性、有效条数、违法所得数额等方面均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有材料无法达到起诉标准,依法出具了《补充侦查通知书》,将本案退回侦查机关补充取证。此次退侦大大降低了当事人被刑事追责的风险,若二次补侦仍无法补齐定罪证据,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来军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凭借对案件的精准剖析、对法律条文的娴熟运用以及与办案机关的有效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充分展现了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风采,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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