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夯实基、务实功、出实绩”工作主线和“ 一庭一策” 建设人民法庭工作要求,豫法阳光开设“河南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专栏,集中推介全省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供全省法院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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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灵山人民法庭
“灵山三境”工作法解锁基层治理密码
大别山北麓,灵山脚下,既有阡陌纵横的田园村落,也有游人如织的风景名胜。在这片山水之间,罗山县法院灵山人民法庭扎根乡土,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不断深化践行“灵山三境”工作法,将司法服务的触角精准延伸至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近三年,法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30天以下,调撤率保持在60%以上,涉旅纠纷诉前化解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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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力量下沉,构建全域排查网络。法庭积极融入辖区“一庭两所一中心”治理体系,推动法庭干警下沉村居,形成“巡回审判+线上远程指导+常态化会商研判”三位一体的多元对接模式,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常态联动。干警定期参与民情分析会,摸排涉诉纠纷隐患,第一时间提供法律意见。2024年以来,通过排查发现并介入潜在纠纷50余起,其中48起在诉前阶段得以妥善化解。二是关口前置,畅通多元调处渠道。依托巡回审判点和村委联络机制,法庭在辖区3个重点村落设立“法官联络点”,将调解阵地前移至群众身边。针对景区消费纠纷易发特点,在景区附近设立“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建立“快速受理、现场调解、就地审理”机制。对排查发现的纠纷,第一时间委派人民调解员介入,通过电话调解、上门调解等方式,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同时,开展民宿行业合规经营普法宣讲,发放《民宿经营法律风险提示》60余份;利用节假日服务游客200余人次 ,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近三年来,辖区涉旅纠纷前端治理成效显著,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仅1件,基本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三是服务前伸,打造景区解纷快车道。与景区建立“纠纷信息双向推送”机制。法庭将近期遇到的涉旅突出矛盾反馈给管委会;景区则将游客投诉、消费纠纷苗头共享给法庭。双方联合研判,分析纠纷特点、划定风险区域,为针对性开展景区矛盾化解提供了精准靶向。2024年以来,“寻微”机制已累计在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0余件,真正将司法服务送到了群众和游客的“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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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调审融合,提升纠纷化解质效。建立“先行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衔接机制。简单涉旅案件委托景区进行调解,法庭全程指导;疑难案件,法庭向综治中心“吹哨”,由综治中心、调解员等组成庭下调解队,协助调解,实现了效率与效果的双提升。2025年,法庭案件调撤率达60.76%,较2024年提升13.67个百分点。二是府院联动,凝聚基层共治合力。针对涉及群体利益、历史遗留等涉诉涉访“硬骨头”,建立法庭牵头、多部门协同的“一案一群”联合会商机制。2026年以来,有效联合化解3件疑难要案。三是因地制宜,构建四种服务场景。法庭根据辖区特点,精准打造“田间法庭”“景区巡回点”“军属通道”“联调中心”四种场景化服务模式。今年以来,累计接收群众法律咨询40人次。在田间地头巡回审理涉农案件,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在景区就近调处旅游纠纷,保障游客权益和景区秩序;为军人军属开辟“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执行”绿色通道;在联调中心一站式化解跨部门复杂纠纷。目前,“融冰”机制 已覆盖辖区90%以上的矛盾纠纷类型,运用“四种场景”服务模式累计开展巡回审判6次,专项普法1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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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全程调解机制,以“六心”促和解。法庭制定《全流程调解工作指引》,将“六心”要求细化到每个办案环节。立案时热心接待、耐心释明,让群众少跑腿、不迷茫;调解中细心梳理争议焦点、诚心搭建沟通桥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裁决时秉持公心、居中裁判,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判后以恒心跟踪问效,确保案结事了。二是落实判后答疑机制,以“六心”促履行。由承办法官联合当地政府、村委,当面向当事人解读裁判依据、阐明法理情理,帮助其理解判决、服判息诉。针对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法官以诚心沟通其实际困难,以耐心引导其主动履行,努力将执行关口前移,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三年来,法庭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每年稳步提升。三是完善案后回访机制,以“六心”防反弹。针对涉民生、涉军属、涉邻里矛盾等重点案件,法庭建立“定期回访+动态跟踪”制度,承办法官在结案后分阶段多次进行电话回访或上门走访,及时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当事人生活状况及新的矛盾苗头,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介入化解,确保矛盾不反弹、纠纷不复发。
来 源:省法院民一庭、罗山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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