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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概况:额尔古纳边境牧区夜间马匹集体坠河溺亡,事故疑点重重
近日,家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苏沁农牧场的当事人李进国,因一起马匹财产损害纠纷,历经三次诉讼仍未得到妥善处置,边境牧区群众的维权之路步履维艰。2023年10月2日夜间,在额尔古纳市三河回族乡苏沁垦区的野外草场,无任何自然光的漆黑环境下,李进国在本地合法饲养的多匹马匹,意外集体坠入辖区河道沼泽溺亡。
据当事人介绍,马匹天生警惕性高、夜视能力优异,具备成熟的野外避险本能,在无任何外界人为干扰的情况下,绝对不会主动冲入危险河道、沼泽自溺。本次事故发生在呼伦贝尔草原与大兴安岭过渡带的苏沁农牧场辖区,多匹马匹在短短7秒内同步坠河,并非单一偶然意外,背后存在明确的人为外界干扰因素。
二、事故核心诱因:强光照射+鸣笛惊吓,边境夜间环境致马匹失控遇险
经当事人核实,事发当晚,沙某志、米某松二人驾车进入额尔古纳市苏沁农牧场野外草场区域,全程开启车辆超强远光灯直射马群,同时多次鸣笛发出巨响。该区域地处祖国北疆高纬度边境地带,夜间无路灯、无人工照明,全域漆黑空旷。基于马匹特殊的生理结构,其夜间感光细胞极为发达,直面高强度远光会瞬间出现暂时性失明、视线完全受阻,无法辨识周边草场、河道与沼泽路况。
叠加车辆喇叭的突发巨响惊吓,原本温顺的马群瞬间应激失控、慌乱奔逃,最终集体坠入苏沁农牧场辖区河道沼泽地段,造成全部溺亡的重大财产损失。整套事发过程连贯且完全符合马匹动物生理习性,二人在边境牧区夜间实施的强光照射、鸣笛驱赶行为,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核心原因。
三、现场取证完整:相关执法单位取证,涉事人员当场自认并留存影像佐证
事故发生后,李进国第一时间报警求助,额尔古纳市苏沁边境相关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迅速赶赴苏沁农牧场事发草场处置,对事发现场进行全面勘查,现场留存了车辆轮胎痕迹、边境牧区夜间黑暗环境、辖区河道危险地形等多项关键物证、影像资料,完整固定了事发现场原貌。
相关执法人员的现场对峙、调解过程中,两名涉事人员当场认可了自身在苏沁牧区草场驱赶、惊扰马匹的行为,对事发经过予以亲口自认。同时,执法单位的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下苏沁牧区现场对话、环境状况、马匹坠河事故全貌,当事人也依法获取了对应的执法影像光碟,可完整还原本案全部真相。
四、诉讼维权困境:额尔古纳本地庭审证据采信受阻,案件审理出现事实偏差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原本事实清晰、证据完整的边境牧区财产损害纠纷,出现重大事实转折。两名涉事人员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庭审过程中当庭翻供,全盘否认了在苏沁牧区现场自认的侵权行为,否认曾在事发草场驱赶、惊扰马匹。
为还原苏沁牧区事发真相,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李进国先后发起三次诉讼,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理性合法维权。庭审过程中,李进国主动当庭提交了相关执法单位出具的执法记录仪光碟这一核心视听证据,该证据可直接推翻被告当庭虚假说辞、佐证苏沁牧区事发完整经过、印证马匹受惊坠河的完整因果链条。
但据当事人反馈,这份能够完整还原呼伦贝尔额尔古纳苏沁牧区事发真相的关键原始证据,在一审庭审中未被采信、未予核查,导致案件核心事实、马匹夜间强光致盲受惊、短时间集体坠河的关键细节,均未被纳入裁判考量,边境牧区这起财产损害案件的事实未能完整查清。
五、基层处置缺位:苏沁农垦属地推诿不作为,边境群众维权壁垒重重
额尔古纳市司法审理存在争议外,本次发生在苏沁农牧场辖区的财产损害事件,属地基层管理处置存在明显缺位。事发属地呼伦贝尔农垦苏沁农牧场有限公司、苏沁建设生产队相关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始终未介入调解、未开展属地核查工作,对辖区内群众合法财产受损一事置之不理、推诿扯皮,未履行边境牧区基层管理与矛盾调解的基本职责。
为完善证据链、完整还原额尔古纳苏沁牧区事发全过程,当事人多次申请调取相关执法单位当晚完整、未剪辑的原始执法记录仪影像,但始终未能获取。这份专属边境执法单位留存的原始视频,是锁定苏沁牧区案件真相、厘清双方责任的核心依据,关键证据调取受阻,让本可清晰定论的边境民事纠纷,陷入长达三年的维权僵局。
六、当事人诉求:盼呼伦贝尔、额尔古纳相关部门介入,依法还原边境牧区真相
三年以来,身处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苏沁边境牧区的李进国,始终秉持理性、合法的方式维权,未采取任何过激行为,始终坚信司法公平与边境基层公正。但历经三次诉讼、多方沟通后,仍因证据采信瑕疵、属地农垦单位处置缺位、边境派出所关键证据调取困难,迟迟无法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目前,当事人恳请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相关职能部门正视本案全部争议点,依法调取相关执法单位完整执法记录仪原始影像,重新核查苏沁农牧场牧区案件关键事实,正视马匹受惊坠河的客观因果、现场自认、庭审翻供、核心证据未被采信等核心问题,纠正审理瑕疵、厘清责任归属,让偏远边境牧区的普通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公正保障,让基层维权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当事人李进国郑重承诺:本文所述呼伦贝尔额尔古纳苏沁牧区事发经过、维权经历均真实客观,无夸大、无捏造,可配合各级部门核查全部案件材料、取证记录与庭审资料。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基于当事人(李进国)提供及陈述整理,相关事实以司法机关最终认定及官方披露为准。文中涉及的姓名、单位等信息来源于当事人提供材料,若有误差,敬请联系更正。本文仅客观呈现当事人诉求及案件争议,不代表对事件真实性及法律责任的最终判定。如涉及侵权或违规,请权利人联系处理,我们将依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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