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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讲
本期是韩博士说《周易》系列的第六十七讲“咸卦”。《咸》卦象征“交感”,以下艮少男、上兑少女为象,揭示阴阳二气相互感应、万物化生的普遍规律。卦辞“亨,利贞,取女吉”强调交感之时必以正道为本,男女以礼相感则吉。《彖传》以“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阐明天地、圣人与万物之感应;《象传》以“山上有泽”为象,勉励君子虚怀若谷,广纳天下。六爻以人体为喻,自初六“咸其拇”至六二“咸其腓”示感浅而躁动则凶,九三“咸其股”执意盲从则吝,九四“憧憧往来,朋从尔思”主守正而后悔亡,九五“咸其脢”志末难通,上六“咸其辅颊舌”徒腾口说。全卦贯穿着“以虚受人、守正御感”的智慧,启迪人们在一切感应之中,持心诚正、不躁不妄,方能成事、成德、成人伦、成天下之和。
小编:韩博士,上次我们已经讲完了上经第三十卦离卦的,请问今天我们要讲什么呢?
韩博士:今天我们要讲第三十一卦咸卦。
咸:亨,利贞,取女吉。
《咸》卦象征交感:亨通,利于守持正固,娶妻可获吉祥。
“咸”——卦名,下艮上兑,象征“交感”。案,“咸”字之义,《彖传》谓“感也”,犹言“交感”、“通感”、“感应”。《周易正义》:“此卦明人伦之始。夫妇之义,必须男女共相感应,方成夫妇。”
“亨,利贞,取女吉”——取,即“娶”。这三句说明“交感”可致亨通,其利在于守正;以人事为喻,谓男女“交感”,以正道结为婚姻必“吉”。《周易正义》:“既相感应,乃得亨通;若以邪道相通,则凶害斯及,故利在贞正;既感通以正,即是婚媾之善。”
《周易》自《乾》至《离》三十卦为上经,《咸》以下三十四卦为下经。孔颖达曰:“先儒皆以上经明天道,下经明人事。然韩康伯注《序卦》破此义,云:‘夫《易》六画成卦,三才必备;错综天人,以效变化。岂有天道、人事偏于上下哉?’”孔氏并举《讼》、《师》两卦为例,指出:“上经之内,明饮食必有讼,讼必众起,是兼于人事,不专天道。既不专天道,则下经不专人事,理则然矣。”(均见《周易正义》)此谓上下经皆是结合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规律(即天道、人事)阐述《易》理,似有可取。
小编:韩博士,《彖》传是怎么解析咸卦的呢?
韩博士:《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彖传》:咸,意思是交感,譬如阴柔往上而阳刚来下,二气交感互应而两相亲和。交感之时稳重克制又能欢快欣悦,就像男子以礼下求女子,所以亨通,利于守持正固,娶妻可获吉祥。天地交感带来万物化育生长,圣人感化人心带来天下和平顺昌:观察交感现象,天地万物的性情就可以明白了!
“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柔,指上兑阴卦;刚,指下艮阳卦;与,《释文》引郑玄曰:“犹亲也”。这两句以上下象有刚柔交感之义,释卦名“咸”。《周易正义》:“艮刚而兑柔,若刚自在上,柔自在下,则不相交感,无由得通;今兑柔在上而艮刚在下,是二气感应,以相授与。”王弼注曰:“二气相与,乃化生也。”
“止而说”——止,谓下艮;说,悦也,谓上兑。此明上下象有静止、欣悦之义,犹“交感”以正,不陷邪欲。《周易正义》:“艮止而兑说也,能自静止,则不随动欲;以止行说,则不为邪,不失其正。”案,朱熹《周易本义》曰:“艮止则感之专,兑说则应之至。”
“男下女”——男,谓艮为少男;女,谓兑为少女。(见《说卦传》)。此句以上下卦含少男礼下少女之象,与前文“止而说”并释卦辞“亨,利贞,取女吉”。《周易正义》:“婚姻之义,男先求女;亲迎之礼,御轮三周。皆是男先下于女,然后女应于男。”《纂疏》:“《仪礼·士昏礼》,凡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诸礼,皆男下女之事。《郊特牲》曰‘男子亲迎,男先于女,刚柔之义也’。”
“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此句合前三句,广举天地、圣人、万物相感之例,深阐《咸》卦大义。《周易正义》:“结叹‘咸’道之广,大则包天地,小则该万物。感物而动,谓之‘情’也。天地万物皆以气类共相感应,故‘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王弼注曰:天地万物之情,见于所感也(交感、感应)。凡感之为道,不能感非类者也,故引取女以明同类之义也。同类而不相感应,以其各亢所处也。故女虽应男之物,必下之而后取女乃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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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韩博士,《象》传是怎么解析咸卦的呢?
韩博士:《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象传》:山上有大泽,山泽相通象征交感;君子因此虚怀若谷而广泛容纳感化众人。
“山上有泽,咸”——释《咸》卦下艮为山,上兑为泽之象。《周易正义》:“泽性下流,能润于下;山体上承,能受其润。以山感泽,所以为咸。”案:《集解》引郑玄曰:“艮为山,兑为泽,山气下,泽气上:二气通而相应,故曰‘咸’也。”此承《说卦传》“山泽通气”之语释卦象,于义亦通。
“以虚受人”——受,犹言容纳。此句明君子效法《咸》象,虚怀接物,以成“感应”之道。王弼注曰:“以虚受人,物乃感应。”《周易正义》:“君子法此《咸》卦下山上泽,故能空虚其怀,不自有实;受纳于物,无所弃遗:以此感人,莫不皆应。”
从卦辞云男女之间的“交感”,到《彖传》、《大象传》称圣人、君子对于众人、庶民的“感化”,显然是一种发挥。但就象征角度言,“交感”之义本至广泛,故两传所阐发者亦无不在卦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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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韩博士,《象》传是怎么解析咸卦的初六爻的呢?
韩博士:初六,咸其拇。
初六,交感相应在脚拇指。
“咸其拇”——拇,《释文》:“马、郑、薛云‘足大指也’。”此句明初六以阴处“咸”之始,上应九四,所感尚浅,未动于心,故以感于“拇”为喻,言其欲动而未动。《周易正义》:“初应在四,俱处卦始,为感浅末。取譬一身,在于足指而已。”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象传》:交感相应在脚拇指,说明初六的感应志向是努力往外发展。王弼注曰:处咸之初,为感之始,所感在末(楼宇烈教授解释:释爻辞“感其拇”,拇为大足指,为一身之末),故有志而已。如其本实,未至伤静(楼宇烈教授:本,指整个身体。此句意为,如果其本体坚实,则虽有所感应,而不至于损害静的本体)。王弼又注:四属外也。(九四属上卦,外卦。)
感应于“拇”,固为浅末,但初六既有所应,终不能不动,故必萌然而“志在外”。方宗诚以为,爻辞不言吉凶的原因,是由于“将动之始,善与恶尚未定也,故但曰‘咸其拇’,使人存慎动谨几之意。”(《读易笔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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