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首家破产法庭——郑州破产法庭正式揭牌。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升级更名而来。专业破产法庭落地中原,标志着河南破产审判迈入专业化新阶段,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主体优胜劣汰筑牢司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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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对破产存在认知误区,简单将破产等同于企业倒闭清算。事实上,破产制度兼具“救治”与“出清”双重功能。对于暂时陷入债务危机、具备经营潜力的企业,可以通过重整、和解盘活资产、引入投资,实现涅槃重生;对于没有存续价值的低效“僵尸企业”,通过清算程序有序退出市场,释放土地、厂房、资金等生产要素。
过去,破产案件涉及债权认定、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税费协调等复杂事项,分散审理模式容易出现流程冗长、裁判标准不一等问题。郑州破产法庭集中管辖强制清算、破产案件以及相关衍生诉讼、跨境破产案件,实现“专庭办专案”。专业化审判团队能够统一裁判尺度,压缩案件审理周期,平衡债务人、债权人、企业职工多方利益。
立足河南作为中部经济大省的定位,破产法庭的设立有着极强现实意义。省内制造业、商贸、房地产领域大量市场主体,在转型过程中面临债务风险。依托专业法庭,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打通法院、税务、人社、市场监管协同通道,妥善解决职工薪资清偿、企业信用修复等难题,最大限度稳企业、保就业。同时严厉打击“假破产、真逃债”,防范利用破产程序转移资产,守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市场化的经济体,既要包容创业成功,也要理性接纳失败。长久以来,不少经营者惧怕破产程序,债务僵局长期悬置,造成大量资源闲置。破产法庭常态化运转,能够引导市场主体善用司法工具,理性化解债务危机,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市场氛围。
作为河南首个专业化破产审判平台,郑州破产法庭将持续探索可复制的“郑州经验”。通过完善预重整、简易重整机制,降低中小微企业脱困成本,打通困境企业司法救助通道。这家法庭的落地,不仅是司法机构的调整,更是中原地区完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法治保障的重要一步,将持续赋能河南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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