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8月17日,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至邱庄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地岸边,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开展巡回审判。这一天,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丰润法院以案发地开庭、家门口普法的方式,让生态法治第一课在饮水源头落地。
邱庄水库是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水域及67.2米等高线以外200米陆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依法禁止非法捕捞、垂钓及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本案被告人张某某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地笼等禁用网具在库区水域私捕,被巡护人员当场查获。庭审中,合议庭当庭阐释非法捕捞对水源水质、鱼类种群及库区生物链的多重损害。
库区周边村镇干部、护渔队员、附近村民围坐旁听。“以前觉得下几网鱼是小事,今天才知道一级水源地里下地笼,既违法又毁水生态”,一名旁听村民在休庭交流时说道。丰润法院干警在庭审前后发放《生态环境法典》读本与水源保护宣传页,对照案情讲解“为何禁、禁什么、违了怎么罚”,把裁判理由、法律后果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讲出来。
“巡回审判不是把法庭换个地方,而是把法治信仰种进山水之间。”审判长表示,选择法典施行首个工作日走进邱庄水库,就是要以可视可感的司法场景回应群众关切:饮用水源不是“野塘”,禁渔红线就是法律底线;《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成本更高、修复责任更明、司法保障更实。
近年来,邱庄水库枢纽事务中心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组织志愿者沿库区岸线巡查,重点排查垂钓、非法捕捞等破坏水环境行为,水质常年稳定达标。此次巡回审判进一步打通“执法—司法—普法”闭环:一方面震慑仍存侥幸心理的偷捕行为,另一方面为村干部、护渔员提供可复用的普法样本,推动“村口有提醒、岸边有巡护、违法有代价”成为库区常态。
下一步,丰润法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一场开在岸边的庭审,为《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写下基层注脚——守护好唐山人的水源地。
来源:丰润法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