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凤凰卫视报道称,近日,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法院接连判处叙前总统巴沙尔·阿萨德及其多名亲属死刑——8月11日,大马士革第四刑事法院缺席判处阿萨德死刑,同案被判死刑的还有他的胞弟马赫尔和表亲阿提夫·纳吉布。18日,阿萨德的堂弟瓦西姆·阿萨德也被同一法院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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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份死刑判决,两份当庭宣判,两份缺席送达。表面上看,这是一场符合程序的司法追责。可我认为,朱拉尼政府是在动用司法工具,对阿萨德家族赶尽杀绝。
然而,这些判决书究竟能不能执行到位?估计朱拉尼心里也不抱指望——至少对巴沙尔·阿萨德的死刑判决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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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利亚法院有权判,但执行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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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利亚法院当然有权审判阿萨德。
罪行发生在叙利亚境内,“受害者”是叙利亚人,而阿萨德已经卸任,不再享有元首豁免权。从管辖权角度,叙利亚法院的审判资格没有任何争议。
站在司法角度来看,缺席审判本身并非不合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承认,在被告已被充分、及时通知,却主动拒绝出庭的特定条件下,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可问题是,阿萨德是否收到了有效通知,程序是否充分保障了辩护权,这些细节目前尚未公开。
叙利亚司法部在判决后回应批评称,审判由合格的刑事法庭主持,受害人及其代表到场参与,程序符合宪法和国际人道法保障,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和上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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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新政府司法部的这些说法固然有一定道理,但需要面对一个根本事实:阿萨德现在俄罗斯,叙利亚的司法程序到不了那里。2024年底,叙利亚前总统巴沙尔·阿萨德逃亡到莫斯科,在俄罗斯的庇护下定居下来。
国际法有一条基本规则——“不推回原则”:不得将一个人遣返至可能面临处决等酷刑的国家。何况,但凡涉及死刑的人员,国际上基本默认不能引渡,这一点在多部国际人权文件里都是共识。也正是这条规则,稳稳给俄罗斯拒交阿萨德,提供了最硬的法理底气。
更大的讽刺在于,俄叙之间有一份2022年签署、2023年生效的引渡条约,而这份条约恰恰是在阿萨德担任总统时批准的。条约第5条规定,如果被请求引渡的罪名在请求国可能判处死刑,俄罗斯原则上应当拒绝引渡,除非叙利亚作出书面保证不执行死刑。
对这一点,我不禁感叹,莫非冥冥之中有一种宿命论存在。当年阿萨德亲自批准的文件,如今成了他最重要的保命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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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司法向来存在明显的属地局限性。一国司法判决只在本国主权范围内有效,一旦当事人身处第三国,判决的执行力就会大概率归零。说白了,大马士革法院可以无限次宣判、追责,但不具备跨境执法能力。
也正因这种法理“漏洞”,很多因遭遇政权更替而出逃流亡的前官员,大多都会寻求大国庇护,借此躲过本国的司法审判。这种事从来不是个例,是地缘博弈里的常态。司法终究要给大国的利益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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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京不会交人,理由很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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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到阿萨德这件事上,同样适用。只不过俄罗斯拒绝交人,其考量远不止遵守法律条文那么简单。
在这之前,俄罗斯就已经公开承诺过,要为阿萨德提供庇护。2024年12月10日,俄副外长明确表示:“在俄罗斯获得庇护的巴沙尔·阿萨德现在很安全。”他还补充说,俄罗斯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国。
俄罗斯在这方面是有先例的,当年曝光美国“棱镜”监控计划的斯诺登,面对美方的巨大压力,俄方始终没有妥协,后续还授予他俄罗斯国籍。
如果这次俄罗斯把阿萨德交出去,等于告诉全世界:现在起,莫斯科的庇护和安全承诺靠不住。这对那些依赖俄罗斯安全承诺的盟友,释放的信号会很糟糕。一旦开了这个先例,外界就会把俄罗斯视作立场摇摆、见风使舵的合作伙伴。像布基纳法索、尼日尔、马里这些本身局势动荡、仰仗俄方安全保障的国家,难免心里会打鼓,对俄罗斯的安全担保产生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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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信誉,还有情报层面的考量。阿萨德在叙利亚掌权多年,对俄罗斯在叙利亚的军事部署、情报网络和俄叙军事合作细节都有了解。一旦这些信息被叙利亚新政府掌握,俄罗斯在中东的战略布局会面临难以估量的损失。
不过,俄罗斯也在为自己留退路。8月9日,俄叙经过漫长谈判,敲定赫梅米姆空军基地与塔尔图斯海军基地的谅解备忘录,基地内民用配套设施移交叙利亚管理,原有军事区域调整为联合训练中心。仅仅两天之后,大马士革法院就抛出了针对阿萨德家族的死刑判决。
两件大事前后紧挨着发生,我觉得这个时间点确实颇有讲究。当然,没有公开证据证实二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幕后交易,但从地缘博弈的角度看,俄方在基地权益上作出现实调整之后,叙方随即打出司法清算这张牌——这,真的只是巧合吗?
对俄罗斯而言,庇护阿萨德早已超越单纯的人情道义,属于实打实的战略资产。留住阿萨德,就等于长期握有一张制衡叙利亚新政权的底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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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萨德的命不是最重要的,朱拉尼的考量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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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拉尼很清楚,引渡阿萨德基本没有可能。那为什么还要判死刑?
首先是对内立规矩。阿萨德家族统治叙利亚半个多世纪,旧部遍布军政各界。只要阿萨德还存在,就有人观望。死刑判决是在告诉所有人:旧政权回不来了,别再心存幻想。
其次是对俄施压。如我前面的分析,这是为了让俄罗斯在叙利亚问题上作出让步。
除此之外,这场密集审判,也是朱拉尼向西方递交的一份政治投名状。通过清算阿萨德旧政权,塑造西方长期热捧的所谓“人权正义”、“民主”的形象,以此换取欧美国家的承认、援助与外交支持。
我还认为有另一个原因。朱拉尼政权根基薄弱、出身敏感,急需通过大规模政治清算巩固合法性。
以上都是现实层面的政治算计,但抛开这些,我们再回到法律本身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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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萨德永远安全吗?法理上却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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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不交人,不意味着阿萨德就永远安全。
“不推回原则”确实存在,但它的适用范围在战争罪和反人类罪案件中存在例外。《1951年难民公约》第1F条明确排除了犯有战争罪和反人类罪者的难民保护资格。
国际引渡实践中还有一条可操作的路径:外交保证。如果叙利亚向俄罗斯作出书面承诺,将死刑减为终身监禁,并提供公开审判和充分辩护权保障,引渡的法律障碍就可以被移除。而且,缺席判决在被告人归案后会自动失效,需要重新开庭审判,届时法院完全可以将死刑改为终身监禁。
还有一重来自《禁止酷刑公约》的压力:俄罗斯和叙利亚都是缔约国。公约第7条规定,如果一国发现涉嫌实施酷刑者在本国境内,又决定不予引渡,就应当把案件提交本国主管机关考虑起诉。这意味着,俄罗斯可以因为死刑和审判不公拒绝引渡,但不能把“给予庇护”等同于“永久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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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死刑判决本身能否执行,眼下并不重要。它似乎已经被朱拉尼用作了与俄罗斯交易博弈的筹码。换句话说,阿萨德能不能活到最后,不在于大马士革的法院判决怎样,而取决于普京的一句话。但我认为,阿萨德被俄方交出去可能性实在太小。
说到底,国际法更多只是国家间博弈的一套参考框架。一件事最终的结局,终究是由大国实力决定的。阿萨德的个人命运,恰恰就是大国角力一个很鲜活的例子。
杨志|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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