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负责人不可不知的四重边界
2026年1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穿透式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国资发监督规〔2026〕2号,下称“2号文”)印发,“穿透式监管”从金融领域正式挺进国资监管。
这不是一纸普通文件。配套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资委令第46号)把追责情形从72种扩到98种,明确“重大决策终身问责”——无论退休、调任还是离职,追责不因时间流逝而豁免。
对国企法务与合规负责人而言,问题已不是“要不要穿透”,而是:怎么穿透才不失控、不越界、不被追责。
◇ ◇ ◇
一、穿透式监管,穿透什么
2号文对穿透式监管的定义,可以概括为“三个穿透、一个禁止”:穿透至最终出资主体、穿透至底层交易实质、穿透至实际受益方,不得以独立法人、子公司自主经营、地方属地管理为由规避集团统一监管。这一句直接堵死了实务中最常见的抗辩——以“独立法人地位”“经营自主权”为挡箭牌,让监管在层层股权架构前止步。穿透的覆盖范围,明确到全资、控股、参股、合营、联营、基金、境外平台、SPV特殊目的主体的全部层级,不留法律形式上的规避空间。
在空间上,2号文确立了“四全穿透”:全级次,监管视线从集团总部纵向延伸到最末级子公司、境外单位及特殊目的载体,不留层级盲区;全链条,对投资、采购、资金、贸易等完整业务链路实施可追溯监控,还原真实商业实质;全过程,覆盖从决策、执行到评价、整改的完整管理周期;全要素,对人、财、物、信息等全部经营要素实施一体化监督。在领域上,则划定产权股权、投融资、贸易供应链、担保资金拆借、关联交易、境外经营、混改企业等十大重点,并配套过度负债、控股不控权、虚假贸易、多层架构等11类风险识别模型。一句话:过去靠“报表报送”就能交差的时代结束了。
◇ ◇ ◇
二、参股失控:穿透式监管最想堵住的漏洞
参股、混改企业,恰恰是传统监管的盲区,也是国资流失的高发地带。2号文专门规定:对混改企业、参股公司落实同等穿透监管要求,通过董事、监事履职获取底层经营、财务、资产完整信息,不得放弃出资人监督职责。所谓“同等穿透”,是指参股企业不能因非控股属性而豁免;所谓“董监事履职”,是指信息获取须回归公司治理机制,以《公司法》赋予的知情权、质询权、表决权为通道,而非依赖行政指令或报表报送。
落地三条,缺一不可。第一,协议章程先行——在参股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里预先嵌入信息报送、资料调阅、重大事项事前沟通、审计权等穿透条款,把义务前移到“事前约定”。第二,董监高实质履职——委派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须实质参与治理,行使知情权、监督权、否决权,杜绝“只挂名不履职”,并建立履职报告与考核问责。第三,信息审计双通道——依托数字化系统实现线上穿透,保留定期专项审计的线下核查,做到“线上看得见、线下核得实”。
◇ ◇ ◇
三、穿透不越界:四重边界守住“放得活”
穿透式监管的正当性,取决于它的克制性。若“穿透”异化成“代行决策”,既违背“放活管好”,也可能越权干预法人治理、侵害其他股东权益。2号文实际上为穿透划定了四重边界:主体边界,穿透到“资本”而非“经营”;事项边界,穿透到“重大”而非“日常”,不碰经营自主权事务;层级边界,穿透到“关键”而非“所有”;数据边界,穿透到“结果”而非“过程”,不触及商业秘密。
由此分出三个区间:资金安全、投资合规、重大风险是必须穿透的“红线区”;日常经营决策、技术路线、人事微观管理是不应穿透的“禁区”;介于两者之间的“灰色地带”,裁切原则是八个字——看实质,不看形式。这与46号令的“三个区分开来”和尽职免责机制一脉相承:穿透是手段,放活才是目的,既要“看得见、管得住”,更要“放得活、不失控”。
◇ ◇ ◇
四、落地抓手:数字底座与追责闭环
其一,DRP数字化底座(1号文)。传统监管依赖逐级上报的报表,数据在层层传递中被汇总、过滤乃至包装。DRP系统将监管基础材料从“报表数字”替换为“原始业务数据的智能汇聚”,实现全量、实时、可追溯,并设定三阶段目标:2026年底建成财务级数据中台,实现司库、共享、战略三大系统互联互通;2027年底建成企业级数据中台,统一业财数据标准;2028年底至“十五五”末建成覆盖全经营领域的DRP系统。
其二,追责闭环(15号文与46号令)。46号令将追责情形扩至13方面98种,新增金融业务、科技创新情形,并把融资性贸易等虚假贸易违规从“购销管理”调整至“集团管控”——虚假贸易不再是个别业务部门的局部问题,而是集团层面的管控失职。同时确立“重大决策终身问责”。
◇ ◇ ◇
五、合规落地,为何需要专业介入
穿透式监管落地,需要“制度穿透、数字化穿透、内控适配”三线并进:把穿透要求嵌入公司章程、投资制度、资金办法,同时依托DRP平台实现数据自动采集、模型自动分析、风险自动预警,还要把内控缺陷评估两年内覆盖全级次全业务。这中间涉及国资监管规则、公司治理、数据合规的复合经验,且一旦失察,即面临终身追责。企业在“穿透边界”与“追责标准”上稍有不慎,就可能从“合规应对”滑向“责任事故”。
尤其对参股、混改、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企业,穿透式合规体系的搭建,既需要吃透2号文、1号文、15号文、46号令的制度逻辑,也需要把监管要求转化为可执行、可追溯、可问责的内部规则。
雷腾律师事务所长期深耕企业合规专项法律服务,熟悉国资监管规则与公司治理实践,可协助企业完成穿透式监管合规体系的制度设计、内控适配与追责风险排查。
◇ ◇ ◇
雷腾律师——TMT领域专业律所
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是TMT(电信、互联网、文化传媒与高科技)数字领域法律服务的开拓者与引领者,秉持“深耕细分商业领域,打造专业的产业律师服务团队”的发展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务实、更高效的法律服务。法治日报等媒体曾以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为蓝本专版介绍TMT律师,充分肯定雷腾律所在该领域的成就与影响。
雷腾律所的法律服务涵盖电信、互联网、文化出版、广电视听、数据产业及高新科技六大细分领域。服务范围包括常年法律顾问、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企业合规、行政许可、知识产权、诉讼仲裁、行政案件、并购融资、破产清算等。
雷腾律所具有“产业+法律”的复合专业优势,团队律师均具备TMT行业背景,熟悉产业政策、商业模式及技术逻辑,能将法律条款与商业场景深度融合,真正实现“通法律、懂业务、知技术”的产业律师发展路径。
雷腾律所主编出版了《电信行业法律合规手册》,系统梳理了电信领域合规要点;编写北京市数字编辑资格考试指导用书《数字编辑基础》《数字编辑实务》法律部分;参与编写《企业个人信息保护合规管理体系指南》团体标准;深度参与数字经济、广播电视等领域诸多法律立法过程中。
雷腾律所“电信企业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专项法律服务”入选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电信企业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成为唯一入选的律师事务所。2019年,雷腾律所入选新中国70华诞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优秀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010-88829390
咨询邮箱:zixun@linktocn.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