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记者从广东惠州市惠城区应急管理局获悉,惠城区江北鼎峰国汇山小区“5·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已公布。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人违章作业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6年5月28日10时23分许,惠城区江北街道鼎峰国汇山小区TX栋X房别墅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经调查,事发当日,惠州市欧迪克节能幕墙门窗科技有限公司工程经理魏某平(男,32岁,广东河源人)与工人邹某古到涉事别墅进行门窗安装作业。10时23分许,魏某平在一楼卧室完成窗户室内一侧贴膜后,未佩戴安全绳,从窗户室内一侧跨出至外侧进行保护膜粘贴作业,身体失去平衡,从一楼窗台处失足坠落至负二楼地面。
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魏某平被送往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救治15天后于2026年6月11日救治无效死亡。医学证明显示,死亡原因为创伤性脑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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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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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魏某平安全意识淡薄,未佩戴安全绳、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冒险作业时身体失衡坠落。间接原因是欧迪克门窗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未对工人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未有效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作业现场督促检查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此外,事故发生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辉未按规定在1小时内向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属迟报生产安全事故。
调查还发现,黄*豪施工团队未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未在别墅一楼院子临近采光井一侧设置硬质围挡,脚手架因缺乏材料未能搭建完成,未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江北街道办事处道路和工程建设管理部作为辖区限额以下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部门,日常巡查检查不到位,未建立完善的监管台账,未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消除涉事别墅装修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未及时续报事故信息。区住建局安监站指导信息报送工作不细致,未能有效指导跟踪伤者救治进展和死亡结果等后续情况。
在责任处理方面,鉴于魏某平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其责任。欧迪克门窗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李某辉被建议由惠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黄*豪施工团队被建议由惠城区住建局依法处理。江北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被建议分别向区委、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讨;江北街道办事处道路和工程建设管理部被建议向江北街道办事处作出深刻检讨;区住建局安监站被建议向区住建局作出深刻检讨;相关责任人员被建议给予批评教育。
事故调查报告还指出,此次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限额以下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置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N视频记者田飞 实习生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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