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美国国务卿鲁比奥宣布对两名个人实施制裁,其中一人是国际刑事法院(ICC)院长、日本籍法官赤根智子。制裁措施包括冻结在美资产、禁止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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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鲁比奥还忍不住破口大骂,言辞很难听。他说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腐败且严重政治化的超国家法院,恶意滥用权力并超越了其授权范围”,扬言“我们不会容忍其对国家主权的侵犯”。
这番话听起来相当熟悉——把国际法机构说成“威胁主权”,把司法程序说成“战争行为”。而就在一个月前,鲁比奥已经宣布要“系统性削弱国际刑事法院运作能力”,要“一砖一瓦地拆解”它。
这次制裁,我认为是其所谓“拆解工程”里很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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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制裁,还骂这么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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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制裁之后,国际刑事法院随即发表声明,称这是“对公正司法机构独立性的公然攻击,破坏了法治”。日本政府也罕见地批评了美国——作为美国的关键安全盟友,东京却唱反调,表示“一贯支持国际刑事法院”。
日本这次表态看似强硬,其实非常被动。这些年日本一直积极加入各类多边司法、国际治理平台,主动输送人才,就是希望靠国际机构任职,慢慢提升自身的国际话语权和政治地位。赤根智子坐上院长职位,是日本多年外交布局为数不多的成果。
可在美国的单边制裁面前,日本多年的布局瞬间被击穿。依附美国的安全格局,让日本根本没有底气为本国官员争取必要的尊重。
美方原本笃定,日本作为绝对附庸,在国际刑事法院中占据重要位置后必然唯美国马首是瞻。美国默许日本人执掌国际司法机构,本是想借盟友之手操控规则、偏袒西方,结果赤根智子坚守司法中立,没有为美国利益开绿灯,彻底惹怒华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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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为什么非要跟这家法院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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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为什么对国际刑事法院这么大敌意?原因不复杂。
美国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缔约国。但该机构司法原则是:对在其成员国境内犯下的罪行或由成员国国民犯下的罪行拥有管辖权。这就意味着,如果美军在阿富汗(ICC成员国)犯下战争罪,法院就可以启动调查。
2020年,法院确实启动了对美军在阿富汗战争罪行的调查,这让华盛顿极为恼火。去年,法院又对内塔尼亚胡发出了逮捕令,把手伸到美国最亲密盟友身上,更让美国认定这个机构已经“失控”。
所以鲁比奥在声明中搬出了“国家主权”作为理由。在美国的立场里,本国没有加入《罗马规约》,这家机构便无权约束美国相关人员。但在法院的规则之下,只要罪行发生在缔约国领土,它就具备开展调查的权限。两套法理立场直接发生碰撞,该以哪一方为准?自然是美国。
美国给出的处理方式简单粗暴,动用制裁、外交施压等手段,一步步削弱这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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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会有人把这件事理解成美国单纯保护本国士兵,其实背后还有更现实的地缘考量。二战之后,美国长期在全球各地驻军、发动海外军事行动,一旦接受这类跨国司法约束,美国的海外军事存在,就会持续面临被追责的风险。
对美国而言,允许跨国司法机构约束大国军队,会慢慢削弱它的全球驻军、海外干预的自由空间。这是美国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
除此之外,以色列的处境,也是美国强硬出手的关键原因。美国在中东的战略布局高度依赖以色列,一旦以色列高层可以被国际司法追责,美国整套中东地缘布局都会受到牵制。与其被动受限,不如直接把追责平台“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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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缉”的普京,乐见西方内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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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旁观者的位置看这场冲突,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双方都好像在讨论“国际法规则”,但各自的理解完全不同。
美国把国际法理解成“主权国家自愿接受的规则”。它对国际刑事法院的立场从2002年小布什政府就延续下来:你没经过我同意,就别想管我的人。鲁比奥这次的说法是“国家主权不容侵犯”,本质上就是这一立场的延续。
国际刑事法院把国际法理解成“超越主权的正义机制”。它的存在逻辑是:当国家不愿或不能追诉战争罪行时,国际社会有责任介入。内塔尼亚胡被发逮捕令、普京被发逮捕令,都是按照这套逻辑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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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理解都有各自的道理,也都有各自的盲点。美国的盲点在于:如果主权真的高于一切,那战争罪、反人类罪就只能由犯下罪行的国家自己去审判——这显然行不通,美国自己的战争罪行实在太多了。国际刑事法院的盲点在于:它没有自己的执法力量、没有军队,逮捕令的执行完全依赖成员国配合——当大国不认账,它就变成了一只没有牙齿的老虎。
放在更大的国际格局里看,这场争执也暴露了当下国际秩序的尴尬。过去几十年,西方一直推崇多边司法、全球共治,用来约束中小国家的行为。可一旦这套规则反过来触及西方自身和盟友的利益,他们最先选择放弃规则、破坏规则。
现在事情就很讽刺了,当初用来敲打俄罗斯的这套平台,只因调查涉及美国和它的盟友,华盛顿就出手制裁法院高层,想方设法给它拆台。这难道就是西方标榜的法治精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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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被拆掉,可惜吗?
不少西方舆论,总爱把国际刑事法院包装成守护全球正义的一道防线,可细看它过往的所作所为,很难谈得上真正的公正。
成立二十多年,它的调查起诉大多落在非洲、拉美这些弱势国家身上。不少和西方立场不合的小国领导人,很容易就被立案、下发逮捕令。苏丹、利比亚,还有菲律宾禁毒风波都是例子。但欧美海外军事行动里爆出的虐囚、滥杀平民等争议,始终很难真正走进它的审判程序,西方高官几乎从未被追责。
长久以来,它更像专审弱国、回避强权的政治工具。过去它顺着西方的意愿行事,各方相安无事;这一回只是难得一次守住程序中立,把调查触手伸向以色列,就触怒了美国,招来制裁打压。
说白了,它本就是地缘博弈的附属品,其司法标准无非就是“看人下菜碟”。
美国的做法固然是赤裸裸的霸权,但这个只会针对弱者、约束不了强权的机构,本身就早已失去公允。从这个角度看,这么一家失去法律绝对公平精神的国际法院,被一步步拆解,也算不上多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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