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速裁团队耐心地释法析理,原告乌某与被告吉某调解,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吉某与原告乌某达成房屋买卖协议,被告吉某于2025年8月14日支付购房首付款十五万元,剩余购房款十万元迟迟未支付,案涉房屋亦未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因剩余房款迟迟未付清,双方产生纠纷。随即原告乌某向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申请立案。立案庭工作人员接收诉讼材料后,将该案分流至速裁团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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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团队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经法官释法明理、耐心沟通疏导,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吉某于2026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乌某支付剩余购房款十万元;待款项履行完毕后,案涉房屋于2026年11月10日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至被告吉某名下。
该案通过速裁调解方式化解矛盾,高效妥善处理房屋买卖合同争议,既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也实质性化解民间房屋买卖纠纷。
下一步,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速裁快审工作机制,聚焦各类民生小微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诉前调解、速裁调解高效便民的优势,简化办案流程、压缩办案时限,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助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和社会治理氛围。
初审:帕玛、张倩倩
再审:李琳迪
终审:夏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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