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州市广水市 消防救援局 对辖区某足浴场所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 发现 该场所 一个包间的窗户外设置广告牌,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
![]()
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 该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属于消防违法行为。
![]()
据此, 消防监督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对该公司 处以罚款115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随州消防
编辑/整理:钱伟 出品:随州派(随州门户网)
免责声明:本平台所载图文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公益之目的,仅供学习、交流之用,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本文中出现的图片、商标、文字、视频等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若涉及版权或侵犯到您的权益问题,烦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