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为什么网上买东西越来越方便,但商家却说越来越难赚钱?
答案藏在一个词里——流量平台。
十年前,一个商家开网店,上架商品,有人搜就有人买。现在呢?不买流量就没曝光,没曝光就没订单。商家为了出现在你的手机屏幕上,每天都在竞价排名、投信息流、做付费推广。流量成了生意的入场券,而这张入场券越来越贵。
贵到什么程度?很多中小商家的获客成本已经占到营收的三四成。赚来的钱,大头交了"过路费"。
最近,四位学者在一场圆桌讨论中,把这件事讲透了。
赚钱合不合理,取决于凭什么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许可、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案例中心主任王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数字经济系教授程华、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副研究员刘典,围绕今年6月七部门印发的《促进平台经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行动方案》展开讨论,首先回答了一个基本问题:平台该不该赚钱?
答案是肯定的。平台做了大量实事,包括撮合交易、降低搜索成本、处理支付纠纷、组织物流履约,这些都是真实的价值创造。许可说得直白:平台不是倒买倒卖的二道贩子,它把中介功能沉淀为可规模复制的数字基础设施,系统性压低了整个交易链条的摩擦。程华的类比更形象:从集市到百货商店到连锁超市再到电商平台,本质上都是中间商形态的进化,不能因为出了问题就否定平台本身,就像不能因为尾气和车祸就否定汽车的发明。
但问题在于,平台的收入里不全是"干活挣的钱"。
刘典划了一条关键的线:靠效率赚的钱是报酬,靠入口赚的钱是租金。什么意思?平台帮你匹配供需、提升效率,从中收费,天经地义。但如果一个平台掌握了不可替代的流量入口,所有商家必须经过它才能触达消费者,那么它额外收取的那部分费用,就不再是服务的对价,而是"数字租金",本质上和古代在要道设卡收税没区别。
谁控制了注意力,谁就控制了流量;谁控制了流量,谁就能向整条产业链收租。这才是真正需要治理的东西,而不是平台利润本身。
一层收租,层层传导
租金的可怕之处在于它不会停在收取的那一层。
刘典描述了一个正在发生的变化:平台过去解决的是"消费者找不到商家"的问题,现在变成了"商家没有流量就没有生意"。商家为了生存必须不断竞价买流量,平台早期降低的那部分交易成本,换了个名目以"流量费"的形式重新出现。利润从制造端、服务端向流量端迁移。
这笔账最终还是消费者买单。商家经营空间被挤压,要么降低品质,要么抬高售价,压力沿着链条一路往下传。
第二层传导更隐蔽。平台手握数据、算法、算力和AI能力,中小企业只有商品和劳动力。付出流量成本最重的那批商家,恰恰是数字能力最弱的那批。
第三层传导发生在竞争格局上。许可指出,在"流量即权力"的逻辑下,掌握注意力入口的平台可以跨界进入电商、本地生活、出行、文娱任何领域,把上游优势延伸到下游。竞争不再是同行之间比谁效率高,而是超级平台带着流量碾压一切。刘典的概括很精准:过去的问题是平台太小,解决不了效率问题;今天的问题是平台太强,效率优势正在转化为支配优势。
治理该动谁,已经越来越清楚了
讨论到这一步,四位学者的共识已经很明确:治理对象不应该是"平台收了多少费"这种表面争议,而应该是流量垄断和生态封闭,这才是数字租金的根源。
刘典主张治理重心放在流量平台。理由很直接:这类平台影响力远超其他垂直平台,它集成了电商、内容、社交等多重功能,还能携流量快速进入新领域引发不对等竞争。良性竞争是好事,但当流量天然垄断,竞争就不再公平。
怎么治?学者们给出了几个方向。
许可的思路是划边界、建机制,划定跨界竞争的红线,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释放稳定信号,同时引导平台从存量低水平竞争转向基础性和未充分市场化的领域。王强落在具体规则上:算法分级披露、第三方审计,收费公示、费率上限、禁止隐性涨价和变相限流。
刘典的方案最彻底:推动平台从封闭的互联网公司转向开放型数字基础设施。算法要透明,接口要开放,数据可迁移,服务可替换,商家能跨平台经营。健康的平台不该让企业"进得来出不去"。
然后他抛出了一个衡量标准:评价大型平台的价值,不能只看GMV和日活,还要看平台上的中小企业利润率有没有提高、数字化成本有没有下降、创新企业有没有增多、AI能力有没有真正向产业扩散。
这四个问题,本质上就是在问同一件事:效率红利到底留在了入口那里,还是真的流进了产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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